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委所属各单位(含民办校):
值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2015年6月30日下午,我区大红门地区一仓库发生火灾,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却在全北京市造成极坏影响。为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强化我系统教职工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全系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单位紧急行动起来,结合保卫科转发的《丰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后勤服务中心下发的《关于教育系统迎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迅速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自查行动,教工委教委两委领导近期将分别带队下校进行检查,各职能部门也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排查与监督。
一、检查的范围及重点
(一)消防、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各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配备齐全;陈旧电器和燃气设备是否及时更新和完好;用火、用电安全提示是否到位;电梯等特种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人员是否明确、工作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有消防应急预案等。
学校应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有校车的学校要与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运营协议,定期监督校车司机落实安全法规,确保校车安全运营。
(二)有限空间和化学用品安全
有地下室的学校要加强对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先做好通风、气体检测工作,防止盲目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严防事故的发生。
严格化学用品管理,把好储存、使用、废弃、运输等各个环节,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抓好危险较高的化学试剂、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工作。
(三)施工、防汛安全、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针对暑期部分学校将进行房屋和操场施工的情况,施工管理单位和学校要加强配合,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深基坑、地下空间、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及起重机械、脚手架等施工项目和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加强对职工宿舍、工棚等临时建筑的安全检查,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主汛期将至,各学校要继续按照防汛预案的要求,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做好值班和带班,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特别是防火、用电的安全,学校要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检查方式
坚持学校自查、职能部门重点检查与领导带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首先由学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不能自行排除的报保卫科或后勤服务中心。保卫科将会同后勤服务中心对部分学校进行联合检查,两委领导将分别带队对部分学校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
坚持“法人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主要领导要主动靠前指挥,承担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结合我系统前期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责任,把措施落到实处。一定要本着对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分工负责,落实到人,完善安全管理体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长效机制。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自行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自行解决的及时上报保卫科或后勤服务中心。
(四)常抓不懈,及时反馈
各学校一定要明确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根据学校自身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安全措施,坚持常抓不懈,把安全工作做实做好。各学校在安全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的典型和方法,要及时撰写信息,统计汇总有关数据,实时反映工作进展,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