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若干措施》?
自2014年起,我区相继出台《丰台区关于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的若干意见》(丰政发〔2014〕8号)、《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丰政发〔2016〕8号),为我区“稳就业、保就业”,稳步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在以上区级就业促进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下“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8〕30号)、《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措施>的通知》(京就发〔2020〕3号)要求,结合丰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制定《若干措施》的总体考虑有哪些?
1.政府引导,整合社会力量提升就业。坚持“稳就业”的总体原则,实施就业优先策略,切实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平台搭建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帮扶。
2.注重普惠,引导重点人群主动就业。持续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坚持普惠制与服务保障重点人群相结合,在市级政策基础上拓展覆盖人群,鼓励就业困难人员主动就业创业。
3.政策激励,破解供需结构性矛盾。鼓励企业、个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在稳定已有就业岗位的同时,打造新时代技能领军人才,不断提升技能水平。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共包含四方面10项措施,内容如下:
一是保障重点群体,稳定就业规模,共4项措施:
1.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拓宽市级政策(“4050”人员)覆盖人群至“3540”及以下人员,鼓励企业招用我区就业困难人员,促进就业困难群体规范就业。
2.拓展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覆盖人群。在市级灵活就业政策(“4045”人员)基础上,拓宽政策覆盖人群至“3540”人员,鼓励灵活就业。
3.鼓励登记失业人员规范就业。通过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激发登记失业人员主动寻求就业的动力。
4.建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推荐失业人员、应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补贴。利用补贴杠杆,调动人力资源机构参与就业服务积极性。
二是鼓励自主创业,拓展就业渠道,共4项措施:
1.搭建服务平台。持续培育优秀创业服务平台,通过政策补贴引导,鼓励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免费创业工位。
2.开展创业培训。针对创业者和初创企业开展免费创业培训课堂;设立创业导师,并给予一定补贴。
3.鼓励创业实践。为创业者提供场地租赁补助,减轻创业初期资金压力。
4.营造创业氛围。持续打造“创业丰台”创业创新大赛品牌赛事,为创业项目提供展示平台,对优秀项目进行奖励及跟踪服务。
三是优化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共2项措施:
1.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首席技师、首席员工、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认定工作,享受特殊津贴。
2.开展匠技丰台职业技能大赛。通过技能大赛,为高技能人才搭建展示平台。
四是附则,主要对政策衔接要求、名词术语解释、职责进行规范。
四、新旧政策怎么衔接?
自《若干措施》发布之日起,《关于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的若干意见》(丰政发〔2014〕8号)、《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丰政发〔2016〕8号)同时废止。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