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北京市丰台区监察局(北京市丰台区预防腐败局)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监察
  • [发文字号] 丰政发 2017 15
  • [成文日期] 2017-11-27
  • [发布日期] 2017-11-27
  • [实施日期] 2017-11-2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政策解读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北京市丰台区监察局(北京市丰台区预防腐败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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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撤销北京市丰台区监察局(北京市丰台区预防腐败局)。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丰政发〔201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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