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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新村环卫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6 10:00    来源: 区环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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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新村环卫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新村环卫所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置3个核算部门,包括:道路清扫、后勤管理、离退休人员
主要职责:
1、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提供保障;
2、负责干路、绿地清扫保洁,公厕清扫保洁、维修;
3、负责垃圾渣土清运;
4、负责道路委托遗撒清扫;
5、负责粪便抽运消纳,疏通粪便管道,掏挖化粪池;
6、经销环卫设施。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51人,实有人数4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779.18万元,比上年增加195.52万元,增长4.27%。
(一)收入决算说明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454.97万元,比上年减少28.87万元,下降0.64%。
1.财政拨款收入4454.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4.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15.77万元,比上年增加196.21万元,增长4.34%,其中:基本支出1498.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1.78%;项目支出3217.2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78.98万元,比上年增加195.54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一是编制内聘用制人员及退休人员政策性补发岗位绩效;二是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增加;三是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5.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城乡社区支出4329.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住房保障支出196.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0.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55万元,增长171.88%。其中:“组织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0.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55万元,增长171.88%。主要原因: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增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223年度决算4329.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99.26万元,增长4.82%。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3年度决算4329.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99.26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一是编制内聘用制人员及退休人员政策性补发岗位绩效;二是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增加;三是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88.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8.30万元,下降4.21%。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88.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8.30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减少此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96.8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4.51万元,下降11.07%。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96.8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4.51万元,下降11.0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减少此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98.5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02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32万元减少0.3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5.0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32万元减少0.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3年度决算数5.0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32万元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54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7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新村环卫所共有车辆158台,共计19529.1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应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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