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部署、市委市政府安排,丰台区人民政府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了丰台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二次调查数据。二次调查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按照全国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手段,全面查清了全区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耕地 | 2537.29公顷(3.81万亩) |
园地 | 811.45公顷(1.22万亩) |
林地 | 4635.06公顷(6.95万亩) |
草地 | 100.8公顷(0.15万亩)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18451.6公顷(27.68万亩) |
交通运输用地 | 2519.69公顷(3.78万亩)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1266.07公顷(1.90万亩) |
其它土地 | 230.67公顷(0.35万亩) |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编制规划、计划等实际工作中,应充分共享应用二次调查成果,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
北京市丰台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注: 此次土地调查数据来源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如有问题请咨询国土分局地籍科,联系电话:63813054。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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