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公报
丰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日期:2020-04-22 13:29    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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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

丰台区统计局

丰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根据丰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第三产业中主要行业的主要数据[注一]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34579个,从业人员158049人[注二],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3.6%和12.7%。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2%,零售业占68%。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4%,零售业占56%(详见表1)。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单位占99.8%,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0.1%,外商投资单位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单位占94.9%,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0.6%,外商投资单位占4.5%(详见表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06.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1.1%。其中,批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27.2亿元,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9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7.8%和91.3%。负债合计1994.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52亿元[注三](详见表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1966个,从业人员13781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5%和下降1.4%(详见表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67.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2.9%。负债合计1967.1亿元。全年实现收入合计279.3亿元[注四](详见表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3240个,从业人员3639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0.5%和18.2%。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1.2%,餐饮业占78.8%。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1.9%,餐饮业占68.1%(详见表6)。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单位占99.8%,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0.1%,外商投资单位占0.1%。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单位占99.7%,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0.04%,外商投资单位占0.2%(详见表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8.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0.7%。其中,住宿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7亿元,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3%和83.7%。负债合计76.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9.7亿元(详见表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4998个,从业人员4829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8.4%和66.9%(详见表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单位占99.4%,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0.2%,外商投资单位占0.4%。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单位占95.9%,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0.1%,外商投资单位占4%(详见表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19.4亿元,比2013年末增232%。负债合计694.5亿元。全年实现收入合计429.9亿元(详见表11)。

五、金融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法人单位566个,从业人员1153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9.5%和242%(详见表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金融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50.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04.4%。负债合计5543.3亿元。全年实现收入合计176.2亿元(详见表13)。

六、房地产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法人单位2453个,比2013年末增长59.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288个,比2013年末增长4.7%。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61115人,比2013年末增长69.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6377人,比2013年末下降4.2%(详见表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10774.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8.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8165.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4.4%。负债合计8947.4亿元。全年实现收入合计754亿元(详见表15)。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13370个,从业人员17999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2.1%和16.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7.7%,商务服务业占92.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3%,商务服务业占97%(详见表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单位占99.7%,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0.1%,外商投资单位占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单位占99.6%,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0.1%,外商投资单位占0.3%(详见表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28.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3.7%。其中,租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5亿元,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74.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6%和74.4%。负债合计3906.8亿元。全年实现收入合计490.3亿元(详见表18)。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0018个,从业人员10003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2%和5%(详见表19)。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单位占99.5%,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0.1%,外商投资单位占0.4%。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单位占99.3%,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0.3%,外商投资单位占0.5%(详见表2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28.4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4.2%。负债合计1597.8亿元。全年实现收入合计1131.1亿元(详见表21)。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

位563个,从业人员1336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2.6%和14.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66.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7.2%。负债合计481.5亿元。全年实现收入合计53.1亿元。

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7082个,从业人员4250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8.6%和65.6%(详见表22)。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单位占99.76%,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0.06%,外商投资单位占0.18%。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单位占99.2%,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0.3%,外商投资单位占0.5%(详见表2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9.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63.2%。负债合计123.9亿元。全年实现收入合计91.8亿元(详见表24)。

十一、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297个,从业人员3244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4.8%和6.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6.6%。负债合计29.4亿元。全年实现收入合计97.7亿元。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69个,从业人员3484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4%和50.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1.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2.5%。负债合计93.7亿元。全年实现收入合计220.3亿元。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3329个,从业人员2005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6%和7.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7.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9.1%。负债合计120亿元。全年实现收入合计88.5亿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959个,从业人员3177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4%和16.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8.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7.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65.9亿元。

注释:

[注一]本公报数据汇总范围为本市范围内从事相关行业的企业、行政事业、民间非营利组织等法人单位。

[注二]从业人员指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注三]营业收入的汇总范围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

[注四]收入合计的汇总范围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涉及行业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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