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台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9日在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丰台区财政局局长⠂段德珍
各位代表:
受丰台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丰台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强化财政收入管理,优化调整支出结构,财政收支预期顺利完成,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8.1%;加市一般转移支付收入7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1亿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亿元,调入资金9.7亿元,收入合计219.9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2%;加上解支出9.7亿元,使用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10.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亿元,年终结余16.1亿元,支出合计219.9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5.1亿元,完成预算的62%;加上年结余收入6.9亿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00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收入合计292.1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5.3亿元,完成预算的44.6%;加调出资金5亿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0亿元,年终结余45.8亿元,支出合计292.1亿元。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5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成本124.5亿元,土地出让收益60.5亿元),完成预算的62%,主要是全区土地出让规模低于预期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135.1亿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支出。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亿元(其中,利润收入0.5亿元),完成预算的151.8%。收入合计0.5亿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0.4亿元,费用性支出0.1亿元),完成预算的151.5%。支出合计0.5亿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亿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收入2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加上年结余收入10.9亿元,收入合计16.5亿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4亿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支出1.9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亿元),完成预算的97.8%。年终结余11.1亿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的,在区级财政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化,决算结果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五)政府债务情况
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北京市下达我区政府新增债券金额10.2亿元,主要用于河道防洪治理、道路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置换债券金额100亿元,全部用于置换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至此我区已全部完成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清理工作。
截止2017年末,我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25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8.5亿元,专项债务122亿元。债务总额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440.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9.38亿元,专项债务260.73亿元)限额以内。
(六)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17年预算执行效果
按照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区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着力推动结构调整,增强民生保障,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1.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主动把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转化为税源结构调整优化的动力,财政收入实现了有质量的稳定增长。
2017年,我区财政收入增势平稳,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排名全市第五、城六区第二。财源结构趋于优化,收入质量不断提升。一是税收支撑更加有力。区级税收收入实现102亿元,占财政收入的90.1%,较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二是增收动能加快转换。以轨道、航天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以通信、计算机为代表的高新产业以及以商务服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税收增势强劲,增收贡献率由上年的54.1%提高至64.8%。三是主体财源较为稳固。中关村丰台科技园、丽泽金融商务区等功能区对全区财政收入的增收贡献率达19.6%,全区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比重较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
2.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加快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相协调,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着力推动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
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资金17.8亿元,支持关停退出一般制造业52家,疏解区域性市场及仓储物流基地37家,整治“开墙打洞”、违法建设、群租房、地下空间、无证无照经营2万余处(起)。强化疏解腾退空间“留白增绿”,实施居民楼墙体外观恢复和绿化景观工程,推动居民菜篮子等生活性服务业网点建设,群众生活更加便捷。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和《加强丰台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若干意见》,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全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支出达到4.1亿元,重点引进科技类企业68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71项。安排0.4亿元设立“丰台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吸引社会资金带动创新产业聚集发展,全区软件服务、科技应用等高新产业税收增长38.4%,同比提高6.6个百分点。
推动降成本优环境行动。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约9亿元;落实“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及时兑现产业发展专项等财政奖补资金2亿元,运用“助保贷”等撬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1.9亿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构建投资促进与税源建设服务体系,主动走访重点税源52家(次),协调解决企业需求43项;创新工商登记准入服务,实现即时核准、一日取照;深化国地税联合办税,“一厅办理、一窗办理”服务深入推进,区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3.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打造绿色生态环境相协调,持续加大城市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构建绿色美丽宜居城市。
生态环境品质加快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投入2亿元,推动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煤改电工程1.4万户,淘汰老旧车6.2万辆,改造燃气(油)锅炉3078蒸吨,空气质量达标天数稳步提升。环境保护投入5.4亿元,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进河西再生水厂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断面水质改善和黑臭水体治理,域内水体实现基本达标;实施平原造林工程,完成平原造林、彩叶树种造林1500亩,新建及改扩建城市代征绿地、便民绿化20公顷,城市林木绿化面积持续扩大;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方案,推动开展打击盗采和非法加工砂石专项行动。垃圾处理投入1.2亿元,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设,促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处理能力提升。
城市治理迈出坚实步伐。环境整治投入11.9亿元,有效落实“街巷长制”,推进精品示范大街建设,全力做好“抗战纪念活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及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城市保障投入7.9亿元,推进丰台消防指挥中心、马家堡特勤消防站及社区小(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安全隐患整治十大专项行动,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交通疏堵改造工程,启动道路微循环建设,优化绿色出行环境。社会治理投入4.8亿元,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管理服务力量下沉;实施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新建和规范便民网点127个,实现8项基本便民服务功能社区全覆盖;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建立,“平安丰台”建设扎实推进。
4.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与优先保障民生相协调,全面落实各项利民惠民政策,努力提升百姓民生福祉。
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改善。教育投入7亿元,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学位;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两补”政策,推动北京十中晓月苑校区等项目建设,促进中小学教育集团发展、集群共享。医疗卫生投入5.6亿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医药分开,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深化医联体协作,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丰台中西医结合医院二期等项目建设,持续改善百姓就医条件。文化体育投入2.5亿元,做好首都文明示范区创建资金保障工作,推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力办好“2017中国戏曲文化周”、北京国际铁人三项赛等品牌活动,支持公共文化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促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群众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
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就业投入1.1亿元,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社会保障投入5.8亿元,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资金保障工作,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落实各级各项残疾人补贴政策,强化民生托底。养老投入4.6亿元,推进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支持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做好失能老人、重残老人护理,促进医养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8.5亿元,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棚户区和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工程,完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280部,向1.6万户(次)家庭发放廉(公)租房补贴0.2亿元,群众居住条件持续改善。
5.深化财政改革与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相协调,继续完善规范透明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全面贯彻预算法和《丰台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全口径预算管理不断规范,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债务公开内容更加具体,除涉密信息外区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实现全覆盖。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试编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印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总体方案》,选取10家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推动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衔接,2017年纳入绩效管理资金规模达到18.7亿元,增长37.8%。深化国库制度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推动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先进经验向全市推广。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地方政府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出台《丰台区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对18个部门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持续深化财政管理。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制定《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将项目资金的70%提前拨付至各预算单位,有力保障了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印发《规范公共财政管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以支出进度考核制度化的形式督促预算单位加快财政资金支出,增强支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强化各项盘活存量管理要求,按照时间进度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并将收回资金统筹财政使用,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盘活存量资金等三项支出进度均超额完成市级绩效考核目标。加大投资评审力度,明确投资评审范围,规范投资评审行为,2017年评审项目483个,送审金额24.9亿元,审减4.3亿元,审减率17.1%。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的培训指导,全区政府采购立项12149项,资金规模37.4亿元。稳妥推进PPP模式应用,河西第三水厂项目等3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示范名单,总投资规模达到81.4亿元。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共安排7.8亿元,有效促进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提升。
持续强化财政监督。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5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处理3起财政违法违规案件,促成10家单位规范完善采购、会计等内部财政制度,有力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使用。配合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委和审计局接入财政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查询。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及时制定、修订“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12项财政管理制度,切实把整改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2017年我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是财政收入、支出结构有待优化完善,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增强;二是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财政政策体系有待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有待创新;三是中期财政规划的内容还有待细化充实,与“十三五”规划及新版城市总规的衔接还不够紧密。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对于贯彻落实好中央、北京市各项方针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
2018年,财政发展既面临诸多机遇,也面临不少挑战。有利因素方面,全区经济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化,经济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结构持续优化。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深入推进城南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拓展丰台发展空间。同时,随着我区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措施效应逐步显现,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投资项目的落地,将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不利因素方面,一是从收入趋势看,宏观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影响财政增收的主要因素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以要素、投资支撑的传统经济比较优势正在减弱,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势头虽然较好,但体量小、占比低、牵动性弱,短期内还难以形成对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的有力支撑。同时,2017年财政收入基数持续扩大、部分收入项目中一次性增收比例较高等因素,客观上也对财政增幅提升带来压力;二是从支出保障看,促进高质量发展、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等都需要财政持续投入,特别是在更高起点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难度不断加大,财政优化结构、统筹安排资金的难度明显增加,财政收支形势偏紧,收支矛盾比较突出。
(二)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把握丰台的发展时区,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培育新兴财源,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政策对社会资本的导向作用,统筹资金向疏功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聚焦发力;全面落实预算法要求,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好财政的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和谐宜居的中心城区提供有力保障。
(三)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
根据宏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趋势变化、各领域支出需求,以及全区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和重点任务情况,按照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预算与财政改革政策相衔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21.6亿元,增长7.5%;加市一般转移支付收入5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亿元,收入合计206.3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亿元,增长8.5%;加上解支出18.3亿元,支出合计206.3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8年区级预备费安排2.2亿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符合预算法1%-3%的要求。
2018年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7575.7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7%,主要是法院检察院由市级统管,相应三公经费规模上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27万元,公务接待费26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6685.8万元(其中,购置费安排1000万元,运行维护费安排5685.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66.8亿元,下降9.9%,主要是统筹考虑2017年土地收益预返因素,土地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66.8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成本150亿元,土地出让收益16.8亿元)。加上年结余收入45.8亿元,收入合计212.6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7.9亿元,增长53.7%;加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4.7亿元,支出合计212.6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0.3亿元(其中,利润收入0.3亿元),下降40.6%,主要是预计2018年国有企业利润率有所降低。收入合计0.3亿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0.2亿元,费用性支出0.1亿元),下降40.7%。支出合计0.3亿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8亿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收入0.5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亿元),下降15.2%。加上年结余收入11.1亿元,收入合计15.9亿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9亿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支出0.6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亿元),下降8.1%。年末滚存结余11亿元。
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8年财政政策和重点支持方向
1.聚焦中心城区新定位,着力强化首都核心功能
坚持把落实好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工作导向,加快构建与首都中心城区建设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统筹资金15.5亿元,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减量集约与提质增效,在服务首都大局中促进城市功能实现新提升。
全面推动城市总体规划落地。对接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强化区域空间发展战略研究投入,及时调整完善丰台城市规划,加快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项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做好南中轴南苑-大红门地区及南苑森林湿地公园项目的规划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在规划实施中得到落实。
全面推动重点功能区建设。围绕中关村丰台科技园建设,健全财政体制,主动服务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实验室落地布局,做好军民融合创新中心、“安全谷”等重点项目跟进服务,推动产学研用融合,提升区域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围绕丽泽金融商务区建设,强化财政投入,大力推进道路交通、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吸纳金融业优质溢出资源,加快聚集互联网金融、数字金融等金融服务产业,促进丽泽金融商务区与金融街一体化发展。围绕首都商务新区建设,优化财政配置,支持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区,推动商务服务、时尚创意等特色产业发展,强化首都功能和百姓生活需求的服务保障能力。
全面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落实2018-2020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拆除、违法用地腾退,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等疏解整治任务。促进空间腾退与优化提升有效衔接,着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便民服务网点、基层文体活动场所等建设,加大“留白增绿”力度,全力服务首都核心功能。
全面推动城乡均衡发展。对标城市地区管理标准,加大对农村地区资金倾斜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推进“一绿”地区城市化工作,开展经济薄弱村精准帮扶,启动美丽乡村创建,推动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着力缩小城乡差距。
2.聚焦创新驱动新战略,着力提高发展质量效益
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加快动能转换的主攻方向,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统筹资金5.3亿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区域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着力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围绕推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文化中心建设,进一步深化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改革,促进完善“文化创新产业引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顶层设计和体系建设,着力推进“科技+金融”、“科技+文创”领域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创新孵化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服务平台载体建设。完善人才宜居环境,改善人才住房、就医和子女就学等条件,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
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落实“财政支持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政策措施,统筹财政政策、资金,促进聚集与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技术创新型、总部型企业,推动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创新发展,做强轨道交通、军民融合、金融服务等重点产业,积极培育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动能,加快形成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新体系。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研究,落实“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现有各级各类产业扶持政策的集成发力,鼓励优质企业上市发展,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着力推进政务大数据汇聚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工商登记注册e服务等“网上大厅”功能,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3.聚焦绿色发展新方式,着力改善生态宜居环境
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积极谋划财政投入机制,着力加强生态系统建设,优化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安排资金2.6亿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落实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实施清煤降氮、控车减油、节能减排、清洁降尘等“四大工程”,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安排资金4.6亿元,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落实跨街乡镇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管线改造,强化雨洪利用。实施平原造林、彩叶树种造林工程,启动南苑万亩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形成大尺度绿色生态景观。强化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监管执法的资金保障,全力做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严守生态红线。
安排资金24.8亿元,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落实“街巷长制”,针对重点区域、环境薄弱地区、群众身边的背街小巷等持续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强化对私搭乱建、“开墙打洞”、无照无证游商等专项清理整治资金投入,全面提升环境秩序水平。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设施,做好城市照明、道路清洁等综合保障。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等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提升垃圾分类实效。支持开展道路建设及大中修工程,着力打通天坛医院等重点地区微循环,增加居住区停车设施,加强路侧停车管理,营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
4.聚焦美好生活新需要,着力增强群众幸福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身边事抓起,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安排资金19.1亿元,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对分流职工、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精准帮扶,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筑牢社会保险网底,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重点优抚对象补助等支出,加大因病因灾致贫救助力度,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更多温暖。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完善“连心通”工作体系,加快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养老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托底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安排资金8.3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扶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努力缓解入园压力。全面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集群式发展等办学模式创新,鼓励社会力量机构参与中小学课程改革,支持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活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质量,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安排资金9.1亿元,支持健康城市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实施丰台医院提质改建工程,加快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促进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推动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推广社区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落地工程,使百姓就近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支持健全传染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强慢性病防控,优化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提升城市健康服务能力。
安排资金3.7亿元,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深入推进以历史、红色、生态、戏曲、创新为核心的城市文化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具有丰台特色的城市文化品牌,全面提升城市人文魅力。持续加大基层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投入,推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和改善基层文化体育公共活动空间,扩大公共文化和体育产品供给,方便居民就近参与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
安排资金15.7亿元,支持住房保障能力提升。推动成立丰台保障性住房发展公司,促进扩大保障房和公租房有效供给。深化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效果,实施电梯改造、外挂工程,强化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改善群众社区生活环境。
5.聚焦安全发展新理念,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坚持将安全稳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和头等大事,聚焦支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监管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安排资金1.1亿元,守牢城市安全底线。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体系,加大对燃气、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投入,推进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维护更新,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强化防灾减灾贮备库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落实食品安全条例,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资金保障,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安排资金1.5亿元,做好社区服务。加强社区自治功能和社区服务站服务功能,支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供给,丰富生活服务资源。持续开展“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社区规范化示范点建设,着力打造“五分钟便民蔬菜零售网络体系”,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安排资金5.4亿元,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加大财政资金向基层倾斜力度,支持组建街道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推进综合治理关口前移。强化信访代理制和多元矛盾调解体系建设,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平安丰台”建设,实施“雪亮工程”,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三、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工作
2018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区委、区人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年度预算安排,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抓好财政体系建设,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推进放管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理顺预算管理权责关系,明确部门在预算编制的主体责任,强调其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全面负责,同时强化财政对预算编制进行重点审核和总量平衡的工作职责,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和收支范围。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
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科学合理编制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做好与“十三五”规划以及未来三年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的衔接。结合项目库管理,分年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新增支出需求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降低部门预算结余结转,增强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和时效性。
规范项目库建设。建立完善项目库及其管理制度,将预算单位所有的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项目库,实行全周期滚动管理。协助预算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加强项目论证,规范项目立项,细化充实项目信息,增强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入库项目动态管理体系,做到有进有退、科学排序,并根据需要实时调整支出事项和金额。
推进支出经济分类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建立完善支出经济分类体系,分别编制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两套经济分类科目预算,提高预算透明度。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力度,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抓好财政税源建设,不断完善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措施,促进财政经济良性互动
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启动建设重点税源企业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全面整合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信息,并将街乡镇、功能区纳入数据共享平台,促进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税源动态变化情况,强化对重点税源的监控,提高财政收入预测及政策应对能力。完善组收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街乡镇及功能区的组收主体责任,夯实重点税源服务走访机制,提升部门税源建设及服务意识。建立完善税源建设考评体系,通过实行收入进度月通报制度,强化收入预期的刚性要求和导向作用,促进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组收工作格局。
创新税源建设体系。结合国家和北京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以推动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促进高品质生活服务业发展为着力点,加快出台符合丰台战略定位的税源建设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实施有针对性的企业精准服务。加大对产业转型、项目落地等财税优惠扶持政策和政府产业资金投向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利用好、争取好各类扶持政策。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融资担保信用增进服务。
(三)抓好财政制度建设,积极构建多角度、全过程的资金监管体系,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全面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强化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做好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2018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预算部门均要公开部门预算及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并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结合工作进展情况,推进部门重点项目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等信息公开。
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推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健全预算支出进度的约束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做好街乡镇、委办局履行预算管理职责的系列培训,落实部门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的通报、考核制度,促进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支出的整体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项目支出特别是重大项目支出为抓手,逐步实现盘活存量实时化,对于执行进度较慢的部门项目预算、闲置沉淀的转移支付或者确因政策调整不再支出的,按规定及时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并适当缩减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预算规模,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
健全财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支出事项的审批管理,坚持勤俭办事。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加快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控机制,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巩固公务卡制度改革成果,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落实预算问题整改责任。根据预算法和《丰台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和制度执行、重大财税改革实施和重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并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实施处理、处罚,严肃责任追究。针对人大、审计及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细化整改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和落实方案,确保整改意见有回音、整改问题有实效。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和谐宜居的首都中心城区作出新贡献!
名 词 解 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交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调入(出)资金:指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预备费:指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中期财政规划:指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根据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需要,在确定中期财政政策基础上编制的多年度财政规划。对规划期内一些重点领域政策及所需动用的政府财力做出统筹安排,每年根据情况变化做出调整更新。通过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有利于提高预算的统筹能力,增强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的可持续性。
国库集中收付: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运用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进行评价审查和专项检查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政府债务: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其中一般债务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务;专项债务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
营改增:指将目前对大多数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征收的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实现对所有货物、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统一征收增值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促进社会化分工、服务业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本市自2012年9月1日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改革。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改革扩围至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金融业。至此,增值税实现了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营业税制度相应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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