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丰台区2023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7月25日在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丰台区财政局局长 孙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丰台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丰台区2023年决算草案已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丰台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丰台区2023年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3年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0.4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8亿元,增长13.2%,完成调整预算的107.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5.0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6.5亿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1.7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373万元,其他资金调入1961万元;上年结余资金16.9亿元;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4.0亿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50.4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5亿元,增长0.2%,完成调整预算的97.9%;上解上级支出5.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4亿元;偿还一般债务本金22.9亿元;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2.6亿元;年终结余20.5亿元。
与向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无变化。
1.主要收入科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127.1亿元,增长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1.6%。增值税43.7亿元,增长44.4%,主要是上年留抵退税较多、基数较低;企业所得税19.3亿元,下降11.1%,主要是受企业利润下降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减税政策影响;土地增值税18.5亿元,下降21.9%,主要是房地产清算项目减少形成收入缺口;房产税23.4亿元,增长13.7%,主要是受加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带动。非税收入28.7亿元,增长39.3%,主要是一次性大额收入入库影响。
2.主要支出科目执行情况
教育投入57.6亿元,主要用于实施基础教育强基工程,支持学前教育建设,深化集团化、学区制建设,加快推进第五实验学校科技园校区、丰台一小丽泽分校等重点建设项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77.6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能级。支持优化调整社区规模,完善社工队伍管理,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卫生健康投入22.8亿元,主要用于实施卫生健康强基工程,推进北京口腔医院迁建、丰台医院提质改建,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城乡社区投入32.4亿元,主要用于推动丽泽、南中轴、丰台站以及京雄城际铁路、京沪高铁沿线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支持道路微循环改造,优化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支持丰台循环经济产业园运行,增强城市垃圾处理能力。住房保障投入19.9亿元,主要用于落实中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政策,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改善群众住房环境;农林水投入11.1亿元,主要用于加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好农村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支持佃起河、马草河等重点水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实施“三道”工程,开展“金角银边”精准绿化,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3.预备费使用情况。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2023年安排预备费预算2.9亿元,实际支出495.7万元,用于防汛应急。
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行政成本,党政机关、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57万元,比预算减少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7万元(其中购置费97万元,运行费2910万元);公务接待费未发生。
5.超收收入安排、上年结余收入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0.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0.2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3年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6.5亿元,统筹用于全区支出。2023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2.4亿元。
6.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2023年,共完成事前绩效评估项目49个,涉及金额7.9亿元,核减资金1.4亿元,压减率17.8%;完成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29个,涉及金额52.2亿元,评价资金总额比上年增加61.3%;完成成本绩效分析项目6个,共形成支出标准33项。
7.“三保”支出情况。2023年“三保”支出合计171.3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11.1亿元,“保运转”支出8.8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51.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58.6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7%,包含土地成本122.5亿元、土地收益48.2亿元;上年结余资金0.7亿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收入81.8亿元;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4亿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58.6亿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2.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3%;上解上级支出0.4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6亿元;年终结余0.3亿元。
与向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无变化。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814万元。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52万元,完成预算的449.2%,主要是国企经营状况恢复好于预期,上缴收入超出年初预算,超收收入依法结转下年使用;上年结余资金807万元;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35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814万元。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调出资金338万元;中央及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20万元;年终结余2066万元。
与向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无变化。
(四)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23年,经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39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0.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239.8亿元。截至2023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8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4.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38.2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2023年,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申请北京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3.5亿元,包括新增债券81.8亿元、再融资债券21.7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以及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务本金。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59.1亿元,包括偿还本金22.9亿元、支付利息36.2亿元。
二、落实重点政策和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3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区人大预算审查意见,强化资金统筹,加快财政支出,促进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强化城市治理效能,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推动各项事业蓬勃向上。
(一)精细调度,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坚持目标导向,压实责任、精细调度、强化征管,多措并举推动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恢复增长。一是强化组织调度,明确财税、属地及行业部门的组收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建立收入分析联席工作制度,分产业、逐行业、按税种分析测算收入潜力及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工作精细化、总结常态化。三是抓实收入组织,加强与税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优化税种征收管理,组织区属企事业单位做好房租、利息等非税收入上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二)稳存育增,持续提升财源建设水平
始终坚持将财源建设和服务企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推进“1511”产业发展提质工程,制定“3个100”招商工作方案,建立“四勤”走访工作机制,主动向企业宣介“丰九条”等惠企政策,加强靶向服务,提升企业综合经济贡献,开展异地经营治理,做好企业回迁工作,深挖增长潜力。
2023年,全区新设市场主体2.1万家,同比增长32.2%,培育引进上市企业11家、高质量外资企业55家、高成长企业137家、规模税源企业135家,中信证券资管、瑞众人寿保险等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实现落地。
(三)优化支出,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非刚性、非必要支出,从严管控“三公”预算,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持续推进零基预算,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全年盘活存量资金57.4亿元,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兜底线、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支出“温差”分明。
大力发展民生社会事业。2023年全区民生支出233.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6%,安排重点民生实事资金15.9亿元,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支持基础教育、卫生健康两大“强基工程”,促进教育、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均衡布局。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持续推动养老助餐服务、社区养老服务等政策措施落地,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提高困难群体帮扶精准度。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城市宜居品质持续提高。落实“疏整促”专项行动任务,支持重点区域综合整治、背街小巷环境提升,实施“三道”工程,开展“金角银边”精准绿化,支持污水处理、河道整治等,加快推动建设美丽乡村,城市更新活力不断焕发。
全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强降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梳理救灾重建项目,紧急安排1587.3万元救灾资金,有力保障抗洪抢险救灾急需各项工作经费,确保资金及时下达、物资高效流转,为做好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提供坚实支撑。
(四)精准施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着力助企纾困稳增长。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积极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全年免减退缓税费超40.0亿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实施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授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金额21.9亿元,获批贷款0.2亿元。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效应,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扩面增效,撬动超30.0亿元金融资金“精准滴灌”实体经济。我区成功获评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促进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创新实施“倍增计划”“伙伴计划”,积极构建“2+4+6”现代化产业体系,安排资金11.3亿元,持续推动主导产业做强做优,精准服务特色产业做大做深,促进培育新兴产业做精做细,形成强劲活跃的增长引擎。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81.8亿元,有力保障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切实发挥债券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作用。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支持举办消费季系列活动,发放促进汽车消费补贴2000万元,激发消费市场潜力。
(五)整体谋划,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健全债务管理机制。完善政府债务全过程管理体系,强化债务监管与偿债能力分析,紧盯涉债项目进度,妥善化解存量,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按期做好还本付息工作,全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59.1亿元,没有出现一笔逾期违约,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库款保障等各环节管理,足额编列“三保”预算,确保不留“三保”硬缺口。2023年安排资金171.3亿元,有力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
(六)勇于创新,打破常规推进业务变革
纵深推进绩效管理实现新突破。优化绩效目标体系,提升绩效自评质量,深入推进成本绩效向重点支出领域增面扩围,规范和引导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绩效管理,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完成49个事前绩效评估项目、6个成本绩效分析项目,实现节支1.4亿元。区级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中,“运行成效”“成本节约”“规范管理”指标分列全市1、2、3名。
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率先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征集代理银行,开拓国库集中收付业务采购新模式。创新开展数字人民币工资发放改革,在全市范围率先尝试用数字人民币发放工资,进一步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票据电子化,实现“一站式”缴费。
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完成14家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开展疫情防控经费使用情况等7项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债务及国资管理等情况。聚焦审计和巡查工作反馈的问题,加强检视自查、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三、财政预算执行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023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洪涝灾害冲击、重点领域风险化解等多重挑战,加力提效、真抓实干,顶住预算紧平衡压力,在攻坚克难中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助力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收入增长基础还需牢固,支出保障压力持续加大,可用财力与资金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是财政支出还存在部分分散交叉、效率不高等现象,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资金有待进一步统筹整合。三是部分预算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需进一步强化。
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分析影响财政收支运行的不确定因素以及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一是强化财源建设和收入管理。精心做好企业服务走访,依托“服务包”机制开展精准化服务,引导企业达成收入贡献目标。加强市场化招商引资,形成中小企业、创新企业、产业链企业的集聚效应。做好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独角兽等财源企业重点服务、提前挽留,增强财政增收动能。进一步强化收入精细调度,压实执收部门、属地组收主体责任,细化分解收入任务,合力完成“倍增计划”收入目标。二是提高财政支出质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严格项目库管理,做好优质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支持,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切实发挥资金合力。把关重点项目执行,加强支出管理,合理分析重点项目的支出方向,强化时间节点,督促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提升绩效评价管理水平。探索分行业分领域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建设,实现共性与个性相结合、指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动态管理、持续优化预算绩效目标指标体系,提高绩效目标填报质量。统筹推进成本绩效分析向街镇扩展,实现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向基层纵深推进。加强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促进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
附件1:丰台区2023年决算(草案).pdf 附件2:关于丰台区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说明.docx 附件3:关于丰台区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doc 附件4:丰台区2023年决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docx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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