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及二级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日期:2021-01-28 10:00    来源: 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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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使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九、其他事项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事业发展专项计划类)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机构运行保障类)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五、预算编制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北京市丰台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北京市丰台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的主要职责是:受区水务局委托,按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参加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阶段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核定受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等级;协助配合市中心站组织监督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参与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共包含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底,共有行政编制13人,实际12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单位)收入预算420.67万元,同比2020年增加93.67万元,增长28.65%,其中:财政拨款420.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部门(单位)支出预算420.67万元,比2020年增加93.67万元,增长28.6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393.5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1.1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6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0.54万元(培训支出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94万元),农林水支出323.52万元(水利安全监督支出24.2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96.4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78万元(住房补贴支出27.7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9.99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业务开展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本部门(单位)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 24.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交通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65.49万元,其中: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7.104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九、其他事项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1.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2.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3.支出预算总表(公开)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

5.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公开)

6.财政拨款支出总表(公开)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公开)

10.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公开)

11.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事业发展专项计划类)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机构运行保障类)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预算编制说明

16.“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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