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法委
丰台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1-01-28 10:00    来源: 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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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内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二、收支预算总表

三、收入预算总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

十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表


丰台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丰台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基本情况

丰台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党委部门。共包含事业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0个)。截至2020年底,共有行政编制32人,实际29人;工勤编制1人,实际1人;事业编制3人,实际1人;离退休人员13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2938.0615万元,同比2020年减少1988.8568万元,减少40.37%,其中:财政拨款 2819.491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18.57万元。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2938.0615万元,比2020年减少1988.8568万元,减少40.37%,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59.49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78.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0.4449万元,教育支出1.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78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6882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上述支出中,主要用于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经费;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教育经费;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项目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说明

2021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合计68.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01万元,印刷费0.41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0.27万元,维护费0.27万元,会议费0.81万元,培训费1.35万元,工会经费14.34万元,福利费10.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1万元。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说明

我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七、固定资产占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政府办公区办公,固有资产在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核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持平。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区委政法委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13个的53.85%。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320.9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4.27%。

十、其他事项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结余结转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国库集中收付: 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运用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进行评价审查和专项检查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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