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旅局及二级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8-26 10:00    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是正处级区政府工作部门,包括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丰台区文物管理所丰台区旅游服务中心丰台区文化馆、丰台区图书馆和丰台区基层公共文化指导中心6个下属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以及宗教等领域应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承担“扫黄打非”等工作。丰台区文物管理所负责落实本区文物管理相关工作。丰台区旅游服务中心负责本区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全区各咨询站(点)进行管理;负责本区旅游信息化服务。丰台区文化馆组织开展文艺演出、知识讲座和展览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辅导、培训群众文化系统在职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电影放映。丰台区图书馆负责图书、文献等采编与储藏;收集、保存、利用本地区地方文献及特藏文献;为本地区党政机关提供文献资料信息服务;为驻地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部队提供文献资料信息服务;为本地区社会公民提供图书文献、电子出版物等文献资料借阅工作;为本地区街道、乡(镇)“一卡通”图书馆和社区(村)图书室提供文献资源、技术和服务方面给予专业支持和指导,促进公共图书馆向城乡基层延伸,建设并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组织全区性全民阅读推广。丰台区基层公共文化指导中心负责基层公共文化指导工作,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负责开展全区总、分馆建设的监督、指导和评比;指导基层开展区级群众性文化活动;指导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负责文化组织员队伍建设和文化志愿服务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做好普查登记、收集整理、交流展演、辅导培训、传承传习等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评审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65(含工勤1人),实际61(含工勤1人);事业编制138人,实际121人;聘用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2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9277.52万元,比上年增加145.93万元,增长1.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983.83万元,比上年增加1520.84万元,增长20.38%。

1.财政拨款收入8981.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1.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068.6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XX.XX万元,增长(下降XX.XX%,其中:基本支出6436.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97%;项目支出2631.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9257.92万元,比上年增加1794.95万元,增长24.05%。主要原因:市级一般转移支付“基层文化建设补助”、“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补助”待分配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74.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6%;卫生健康支出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住房保障支出865.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1.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下同)2023度决算18.76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增加17.11万元,上升1036.97%。主要原因:其他组织费用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2.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培训活动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3度决算7174.74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减少551.73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市级一般转移支付“基层文化建设补助”、“文物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补助”待分配资金减少,相应项目预算指标调减。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度决算839.92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减少1.33万元,减少0.16%。主要原因:年中人员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2023度决算36万元,2023年初持平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23度决算12.44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减少1.51万元,下降10.82%。主要原因:压缩办公经费,减少开支。

7“住房保障支出”2023度决算865.09万元,比2023年初预算减少33.69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年中人员变动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3度决算121.68万元2023年初预算增加56.2万元,增长85.83%。主要原因:善后保障经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436.6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2个行政单位、0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6.97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0.8万元增加6.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决算数0万元,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2023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023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决算数0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2023未安排公务接待预算2023未发生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6.9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6万元增加13.3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15.0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5.05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度购置1辆,车均购置费15.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9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0.8万元减少8.89万元,主要原因:按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等低于年初预算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7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6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7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07.05万元,比上年增加163.1万元,增加(减少)原因:水电、设备维修等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1.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2.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5.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3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1台,共计15.06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全系统共有车辆3台,共计51.8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共计142.6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92.9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1: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决算报表

附件2:2023年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