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丰财公字﹝2025﹞第1号
2020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办案过程中,在北京市丰台区富锦嘉园一区4号楼3门地下室依法查扣金色苹果手机一部、黑色苹果手机一部,物品所有人卢琦,身份证号码:32072419****270011,户籍所在地:江苏省灌南县新安镇人民路2**0号,自2021年10月至今无法与权利所有人取得联系,经工作未查到权利所有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规定,请上述物品权利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持有效证明材料与办案单位联系办理认领事宜。如逾期无人认领,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无主财物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单位地址: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青塔派出所,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蔚园24号楼青塔派出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警官,19810262501。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2025年3月1日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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