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丰台区关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细则》的解读

日期:2022-09-01 16:02    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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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介绍一下《工作细则》制定的背景。

答: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要求,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按照《丰台区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丰政发〔2022〕14号)要求,鼓励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此工作细则。

问:那减免对象都包含哪些企业呢?

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2022年内承租丰台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自愿减免房租的非国有租赁主体房屋

2. 从事行业分类为服务业

3. 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4. 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

问:那减免标准是?

答:一是区域内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不影响自身正常运营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与减免对象沟通后,进行适当租金减免。二是区域内各村级集体,与承租房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沟通后,参照承租国有房屋补贴方式给予适当租金减免。

问:减免资金的来源是?

答:减免资金由各减免主题自行承担。

问:根据细则,咱们的减免方式是什么?

答:尚未收取租金的,可以免收。已经收取租金的,可以退还。当然减免主体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灵活减免,比如利用免费延长合同期限、降低租金、降低租金增长幅度、缓交租金等方式实施减免。

问:那有无减免流程指南呢?

答:减免流程相当简便,采取一告知,二申请,三受理,四减免的方式实行:

一是减免主体应及时主动将减免政策、申请流程、申请材料、申请时间、联系方式等 信息告知减免对象。

二是承租对象可向减免主体提出申请。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租金减免申请

2)营业执照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3)小微企业需另外提供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复印件,无法提供查询结果的,可与 减免主体商定认定方式。

三是自收到减免对象申请材料后,减免主体要对减免对象的资格及标准进行审核,于10个工作日内告知减免对象初步审核结果。

四是减免主体履行相关程序后,与符合条件的对象签订减免协议,并根据约定减免租金。整体工作要在本方案印发1个月内实施到位。对涉及转租的,转租方要承诺将优惠政策惠及至最终承租方。

问:还有什么要特别说明的吗?

答:一是各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市、区政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自身防控主体责任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三是对于积极响应减免政策的非国有房屋主体,拟授予区级助企纾困优秀单位称号,贡献特别突出的,优先纳入区服务包平台。

四是本细则涉及措施有效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是服务业的范围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予以认定

六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围可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予以认定,或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予以认定。


相关文件链接: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丰台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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