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就医提示:丰台区1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特殊病治疗

日期:2022-03-17 10:58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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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6〕30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重型精神病门诊治疗等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范围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25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丰台区1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通过门诊特殊病种备案申请,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1.北京丰台医院(06110002)备案开展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门诊特殊病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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