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丰台区“科普大篷车”主题巡展活动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通知

日期:2022-04-08 11:28    来源: 区科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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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落实2022年丰台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任务,面向基层公众宣传科学、普及科学、运用科学的理念,加强公众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精神,全面提升丰台区公民科学素质。我局计划4月至11月份之间在社区、学校和企业组织开展“科普大篷车”主题巡展活动,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科普大篷车”巡展活动第三方服务机构。

一、第三方服务事项

科普大篷车是“流动的科技馆”,是将科技展品、科普剧、科普图片、科普音像制品用大篷车这一载体形式,展示科学知识和宣传科普理念,让教育对象动手动脑,在娱乐中接受科学熏陶,培养科学兴趣,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一)提出“科普大篷车”巡展活动实施方案;

(二)实现“科普大篷车”巡展活动进社区不少于5次,进学校不少于5次,进企业不少于2次,宣传展板不少于20块,每次活动不能少于半天,采取“参与+体验+视听”模式;

(三)活动包含(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主题科普展览、科学体验互动、科技实践活动、科普剧表演、科普宣传资料发放等。

(四)活动形式为线下实地宣传。

二、承担单位应具备的资格

(一)北京市内登记注册的熟悉科普传播活动和视频制作编辑工作,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二)承担单位应具备一定的举办大型科普活动和承担重大科普项目的经验,对丰台区科普资源有一定了解且承担过区级以上科普活动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承担单位应选择本单位内的业务骨干作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且主持完成过3个及以上此类工作。

(四)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工作。

(五)承担单位应组建一支具备较高科学素养、文字表达能力及策划创意能力、实践经验的专业团队负责该项工作,承担单位对项目团队成员的业务素质负责。

三、具体工作要求

在服务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设计及建设内容,首次巡展活动需在丰台区第28届科技活动周开幕式同步起动,确保2022年内顺利完成“科普大篷车”所有场次的巡展活动(如受疫情影响可适当延期)。

四、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4月15日12点之前将丰台区“科普大篷车”巡展活动工作方案、单位简介及资格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xjzhk@mail.bjft.gov.cn。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丰台区“科普大篷车”主题巡展活动费用最终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二)承担单位不得将此项活动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三)承担单位不得将此项活动工作内容透露给除我局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四)活动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有,承担单位如需使用,必须征得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书面同意。

(五)充分考虑丰台区地域特点选择12个以上社区、学校和企业,我局可协助联系。

(六)做好活动的安全预案,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到位。

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科具体负责。

联系人:王立臣

联系电话:83656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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