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奖励项目申报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京企业,在符合本市产业政策要求、手续齐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利用工业腾退空间、工业老旧厂房地块,开展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且该空间或地块已纳入《丰台区工业腾退空间和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的(未纳入可向区科信局申请纳入台帐),改造项目竣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且截至申报之日已完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改造项目。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1.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0%奖励;
2.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详见附件1。
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要求及申报资料清单详见附件。对已获得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此政策申报时间延长至2022年8月31日,其余要求及申报途径见市经信局网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申报,同时将申报资料发送至我局,若各有关单位有2022年工业腾退空间和闲置、低效老旧厂房改造计划,也请将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形成区级台帐。邮箱地址:kxjlsfzk@mail.bjft.gov.cn
附件1: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范围的总投资要求
附件2: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30日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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