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69号)精神和市科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第28届)北京科技周活动的通知》(京科文发〔2022〕90号)要求,丰台区科技周将与市科技周同步举办。今年丰台区科技周活动主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展现,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2年丰台区科技活动周”承办第三方服务机构。
一、第三方服务事项
(一)围绕“走进科技你我同行”主题,提出“2022年丰台区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
线下重点室内主场活动发布设计、主题宣传片的拍摄、丰台区科技创新重大成果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成就。区域内主要科技活动发布,科技政策解读。广泛宣贯《科技进步法》、纪念《科普法》颁布实施20周年。梳理展项内容、深化展示形式,同时做好活动的前期筹备、会场搭建等实施保障工作。
线上展示丰台区科技发展代表性成就,数字经济和金融技术、航空航天成就、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元宇宙技术等。服务方需按照线上展示要求,应用现代新技术手段实现各展式模块、各展现形式的软硬件条件,为展现形式设定完整有效的服务实施方案和应急响应方案,并负责提供展示过程中的一切技术、运维、人员、信息安全、风险防控等支持服务。
(二)开展“2022年丰台区科技活动周”相关宣传推广事宜,并确保“2022年丰台区科技活动周”程序上线后,科技周期间线上参与人数不少于20万人次。
(三)保证该程序应在下一年度科技周期间可做为基础平台,根据下一年度科技周实施需求,进行定制化升级。
(四)按照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丰台区科技活动周疫情防控安全预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
二、承担单位应具备的资格
(一)北京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熟悉科普传播活动和视频制作编辑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承担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活动组织策划、线上程序开发、展会布置的经验,对承担过省级以上大型活动、承担过科技周相关活动的布展策划以及线上程序开发的单位予以优先考虑。
(五)承担单位具有联系及邀请活动所需的相关科技界专家资源,以及央级主流媒体、新媒体等的资源渠道。
(六)承担单位具有5年以上服务于科技活动、科普活动的经验。
(七)承担单位应选择本单位内的业务骨干作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且主持完成过3个及以上此类工作。
(八)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工作。
(九)承担单位应组建一支具备较高科学素养、文字表达能力及策划创意能力、实践经验的专业团队负责该项工作,承担单位对项目团队成员的业务素质负责。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2022年7月18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和相关测试,实现程序运行并进行内容与功能的内测。
(二)2022年7月20日前完成优化,并在7月23日正式发布,确保科技周线下活动正常举行,线上程序正常运行,实现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体验。
(三)配合主办方完成丰台区科技活动周后续相关工作。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7月5日17:00前,将2022年丰台区科技活动周方案(含线上推广内容)、单位简介(200字以内)、营业执照、相关业绩、资格证明、活动明细报价、信用记录查询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xjzhk@mail.bjft.gov.cn。
五、其他事项
(一)丰台区“2022年丰台区科技活动周”组织活动费用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二)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有。
(三)承担单位不得将此项目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四)承担单位不得将此项目工作内容透露给除我局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五)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科具体负责。
联系人:王立臣
联系电话:83656384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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