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高校院所、机构:
根据科技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人物安排的通知》以及市科委的具体工作要求,现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工作开展范围
(一)丰台区高校院所、中关村丰台园范围外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在京央企二级、三级公司等主体。
(二)科研助理岗位须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 工作开展时间范围
2022年6月20日以后发布或者签订完成岗位协议的科研助理岗位。
三、 时间安排
请符合工作开展范围的主体于7月18日(星期一)、8月8日(星期一)、8月26日(星期五)分别将本单位招录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签订的工作进展情况(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及发布情况汇总表、科研助理岗位落实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件2)发区科信科创中心邮箱:kczx_djc@mail.bjft.gov.cn。
四、 工作开展优惠政策
(一) 符合工作开展范围的主体发布在相关互联网招聘企业发布科研助理岗位信息,享受公益推广、免费宣传和对接。互联网招聘企业联系人及联系人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也可以将岗位情况报区科信局,由市科委统一在互联网招聘企业专题发布。
(二) 招聘本市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每人1500元),可以在人社局官网申请办理,预计8月系统上线,政策详见: http://rsj.beijing.gov.cn/xxgk/zcwj/202206/t20220630_2756322.html。
五、 其他
(一)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试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人员。
(二) 联系人:韩雅娟 联系电话:63894698
附件:1.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及发布情况汇总表
2.科研助理岗位落实情况汇总表
3.互联网招聘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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