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9年以来,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丰台区科信局)为进一步整合丰台科普资源,激发各基地的科普活力,让辖区内的单位职工、学校师生、社区居民等认识并参与到科普基地的活动中来,更好的发挥科普基地的展教功能,开展了“美丽丰台科普行”主题式科普活动。2020年,在“丰台V科技”公众号上打造线上“美丽丰台科普行”小程序,实现科普地图、科普护照电子化和线上游、科普基地减免门票等功能。2021年又继续将“美丽丰台科普行”小程序改版为公众号,进一步提升科普传播形式及手段。现面向北京市征集2022年“美丽丰台科普行”主题活动第三方服务机构,以进一步优化完善“美丽丰台科普行”公众号,开展“美丽丰台科普行”线上、线下宣传及主题活动。
一、第三方服务事项
(一)提出“美丽丰台科普行”公众号优化升级方案。
1、补充新认定的科普资源单位线上展示功能、检索功能,并按要求对公众号上展示的科普资源单位进行调整。
2、在电子版科普地图上补充新认定的科普资源单位,并按要求对科普地图上展示的科普资源单位进行调整;
3、补充、调整科普资源单位(收费)门票线上减免优惠;
4、设计“美丽丰台科普行”定制线路,实现线上预约;
5、确保“美丽丰台科普行”公众号正常运维;
6、其它附加功能。
(二)提出“美丽丰台科普行”线上、线下宣传方案。
(三)提出“美丽丰台科普行”线下主题活动方案。
二、承担单位应具备的资格
(一)北京市内登记注册的熟悉科普传播活动和视频制作编辑工作,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二)承担单位应具备一定的举办大型科普活动和承担重大科普项目的经验,对丰台区科普资源有一定了解且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普活动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承担单位应选择本单位内的业务骨干作为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且主持完成过3个及以上此类工作。
(四)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工作。
(五)承担单位应组建一支应具备较高科学素养、文字表达能力及策划创意能力、实践经验的专业团队负责该项工作,承担单位对项目团队成员的业务素质负责。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第三方服务期为12个月;
(二)需在11月10日前,完成“美丽丰台科普行”公众号优化升级,并确保公众号正常运行;
(三)申报单位应于10月31日17:00之前,将具体工作方案(word版)、单位简介电子版和单位资格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xjzhk@mail.bjft.gov.cn。
四、其他事项
(一)丰台区“美丽丰台科普行”主题活动费用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丰台区科信局所有。
(三)承担单位不得将此项目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四)承担单位不得将此项目工作内容透露给除我局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并经查实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担单位违约责任。
(五)本次征集由丰台区科信局科技创新科具体负责。
联系人:贾月云、王立臣
联系电话:83656384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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