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公布丰台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的公告

日期:2023-03-20 10:15    来源: 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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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07年修订版)的通知》等要求,我区已完成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调整界定工作。经核定,我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计1033个,特此公布。

2023年共计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33个。其中商场、市场149个,宾馆、饭店344个,公共体育场2个,会堂2个,公共娱乐场所147个,寄宿制学校24个,医院37个,养老院21个,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1个,国家机关7个,广播、电视和邮政、通讯枢纽9个,交通枢纽、客运站4个,公共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及文物单位5个,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3个,易燃易爆场所92个,劳动密集场所6个,重要的科研单位23个,高层公建141个,仓库堆场6个,其他单位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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