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2022年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的工作部署,经各街镇分类、区级相关部门认定审核以及区级联席会议审议,本批次丰台区拟公示持续治理类图斑87个,占地面积11648.81平方米,建筑面积16880.88平方米,其中:
基础设施17个,建筑面积0.17万平方米;公共服务32个,建筑面积0.31万平方米;国有企业生产及办公用房32个,建筑面积0.71万平方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6个,建筑面积0.49万平方米(详见附件)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对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6日),公示时间内,如对以上项目有异议,可采取电话方式反映,受理人:刘伯寅。受理电话:63565332。接受理电话时间为:公示期内的每天上午9点-12点,下午13点30分-17点30分。
丰台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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