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各行业节水评价规范(DB11/T936系列),经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区水务局组织开展节水评价,2024年丰台区共有195个单位(企业、社区、村庄)达到节水评价II级以上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
联系电话:010-63894761
电子邮箱:ftqjsb@126.com
附件:2024年丰台区通过节水评价单位(企业、社区、村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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