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3-28 11:09 来源: 区审计局
行政处罚立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北京市审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政财务相关法律法规
附件:
移动版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
邮编:100070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北京丰台APP
微信矩阵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