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对象 基数 |
抽查 比例 |
抽查周期 |
抽查方式 |
抽查主体 |
1 |
对用水单位和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北京市自建设施供水管理办法》等 |
区管用水单位和用水户 |
当期用水单位和用水户 |
≥8%(年) |
每月 |
按主体随机 |
区水务局 |
2 |
对水影响评价 (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等 |
区管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
当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
5 %(年) |
每月 |
按项目随机 |
区水务局 |
注:1.“抽查周期”应根据不同事项以每月、每周、每天为单位,不得以每季度、每年为单位;2.“抽查比例”设定应以全年累计抽查数量计算;3.“抽查方式”可结合抽查事项特点,选择以市场主体、区域、项目、点位等为单元进行随机抽查;4.“抽查主体”应对照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登记的执法主体填写规范简称。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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