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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1-09-26 09:55    来源: 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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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

基数

抽查

比例

抽查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主体

1

对用水单位和用水户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北京市自建设施供水管理办法》等

区管用水单位和用水户

当期用水单位和用水户

≥8%(年)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区水务局

2

对水影响评价 (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等

区管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当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5 %(年)

每月

按项目随机

区水务局

注:1.“抽查周期”应根据不同事项以每月、每周、每天为单位,不得以每季度、每年为单位;2.“抽查比例”设定应以全年累计抽查数量计算;3.“抽查方式”可结合抽查事项特点,选择以市场主体、区域、项目、点位等为单元进行随机抽查;4.“抽查主体”应对照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登记的执法主体填写规范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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