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台区2019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文编号] 丰政办发〔2019〕12 号
  • [成文日期] 2019-04-29
  • [发布日期] 2019-04-29
  • [实施日期] 2019-04-2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丰台区2019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及问题解答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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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台区2019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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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丰台区2019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丰台区2019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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