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4处区级挂账火灾隐患销账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编号] 丰政办发〔2021〕2号
  • [成文日期] 2021-02-20
  • [发布日期] 2021-02-20
  • [实施日期] 2021-02-2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政策解读
  • 【图解】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4处区级挂账火灾隐患销账的通知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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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4处区级挂账火灾隐患销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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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4处区级挂账火灾隐患销账的通知

    (丰政办发〔2021〕2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疫情防控背景下的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各街乡镇和相关委办局对2020年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突出、区域性火灾隐患逐步进行了整治。整治期间,各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尤其是在整体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做到静态隐患全部掌握,动态隐患随查随清,人防技防落实到位,火灾隐患整改效果明显。截至目前,2020年区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中,1处重大火灾隐患、2处突出火灾隐患和1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已整改,现予以销账。

      对于尚未整改的挂账火灾隐患,各街乡镇,区属各委办局要切实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隐患整改重点,狠抓责任落实,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优势,齐抓共管,尽快完成整改,切实为辖区的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附件:区级挂账督办火灾隐患销账情况明细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丰政办发〔2021〕2号

    丰政办发〔2021〕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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