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兹定于2021年6月11日9时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北京丰台岳各庄机动车辆检测场涉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不遵守如实填写检验信息,按照规定记录机动车及其所有人的相关信息,提供准确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验报告案件的听证。愿意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1、申请时间:2021年6月2日至6月5日;
2、申请方式:电话申请,电话83368524,联系人张章;
3、申请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根据我局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参加人数为20人。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的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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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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