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执法主体: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数量情况:1个
二、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区委宣传部与区文化和旅游局双重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区文化和旅游局名义执法。截至目前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为:业务承办岗20个,执法检查岗2个,监管执法岗2个,目前在岗人数17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全年出动执法人员8882人次、执法车辆2306台次,联合执法33次,检查文博单位、文化娱乐场所、新闻出版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旅行社、星级宾馆、影院以及营业性演出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企业共4441家次,年度人均执法检查量211件。圆满完成市区两级各项考核任务,并在全市系统排名前列:执法人员参与检查率超过90%,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超过95%,执法人员执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双随机检查占整体执法量达到15%,,强力护航首都文旅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按照丰台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坚持“两集中、两到位”和“应进必进”原则,认真梳理汇总所承担的包括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四类行业38个大项57个子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工作安排,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按要求100%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真正实现“一网”通办、“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站”审批。截止12月底,全年受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220件,其中新设立事项104件,变更事项39件,注销事项77件,审核演出剧本421个,审核演出人员资质1876人次,现场核查40余次,接待现场、电话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2000余次,全区行政许可准确率和承诺件按时办结率均达100%,群众满意率始终保持100%,服务事项提前办结率达到100%。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监管方面。计划:落实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旅行社和酒店安全等有关要求。执行情况:严格按计划执行市场监管任务,双随机检查任务等。全年未发生涉及意识形态、文化安全、旅游安全以及安全生产等相关问题。
二是案件办理方面。计划:1.完成市局要求的案件数量;2.做好案卷,确保案件完成质量。执行情况:2021年圆满完成市局要求的年度人均执法检查量、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以及执法人员参与检查率的考核任务,同时执法大队办理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经区法制办和市总队的双考核,均考核通过。
三是执法检查。计划:年人均检查170件。执行情况:全年执法队共检查4441件,人均检查211件,完成年初计划。
四是案件数据录入方面。计划:填报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等数据。执行情况:全年执法数据均按要求填报至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平台、四公开一监督平台、扫黄打非等相关平台中。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90家次,形成行政处罚169家次,罚款30万元。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受理“接诉即办”平台转派举报117件;受理全国和北京市“扫黄打非”办举报4次,市执法总队举报2次,群众电话、邮件举报23次。受理的投诉均已办结,受理的举报均立案查处。
八、其他需要公示的情况
无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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