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执法主体: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数量情况:1个
二、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区委宣传部与区文化和旅游局双重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区文化和旅游局名义执法。截至目前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为:A类业务承办岗19个,在岗人数18人,审查决定岗2个,在岗人数2人,B类业务承办岗4个,在岗0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2429人次、执法车辆4143台次,联合执法100余次,检查文博单位、文化娱乐场所、新闻出版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旅行社、星级宾馆、影院以及营业性演出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企业共4143家次,年度人均执法检查量159件,执法人员参与检查率84.62%,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100%,执法人员执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强力护航首都文旅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按照国务院、北京市优化政务服务整体部署,以及丰台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坚持“两集中、两到位”和“应进必进”原则,认真梳理汇总所承担的包括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四类行业34个大项57个子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工作安排,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按要求100%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真正实现“一网”通办、“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站”审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办理各项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195件,其中新设立事项148件、变更事项24件、延续事件10件、注销事项10件、撤销事项1件、补证事项2件。审核演出剧本731个,审核演出人员资质1338人次,全年演出场次1504场。提供现场核查行政指导服务82家次,受理接待现场、电话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1930余人次,行政许可准确率和承诺件按时办结率均达100%,群众满意率始终保持100%。。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监管方面。计划:落实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旅行社和酒店安全等有关要求。执行情况:严格按计划执行市场监管任务,双随机检查任务等。全年未发生涉及意识形态、文化安全、旅游安全以及安全生产等相关问题。
二是案件办理方面。计划:1.完成市局要求的案件数量;2.做好案卷,确保案件完成质量。执行情况:2023年完成市局要求的年度人均执法检查量以及执法人员参与检查率的考核任务,较好的完成了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的考核任务,同时执法大队办理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经区法制办和市总队的双考核,均考核通过。
三是执法检查。计划:年人均检查149.6件。执行情况:全年执法队共检查4143件,人均检查159.3件,完成年初计划。
四是案件数据录入方面。计划:填报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等数据。执行情况:全年执法数据均按要求填报至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平台等相关平台中。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3年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57家次,形成行政处罚76家次,罚款42.38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家次,吊销经营许可证件0家次,针对企业初次违法行为做出的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对照各项考核指标,定期对大队的工单办理情况进行调度和研判,2023年共办理区接诉即办平台工单236件,办理市总队转办接诉即办工单5件,办理其他渠道群众诉求25件,群众满意率、解决率及响应率在市级各区县排名均名列前茅。
八、其他需要公示的情况
无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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