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
执法主体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主体1个。
二、执法岗位设置、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结合岗位设置层级要求和职权事项实际,设置行政执法岗位数8个,其中A类5个、B类3个。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全委持有《执法证》人员为53人,部分参与了执法检查工作。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我委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为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2020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648件、行政检查315件。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0年,我委配合区城管局、生态局、交通支队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43次。
六、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情况
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作为区级停车管理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对丰台区内道路停车费的催缴及行政处罚工作,2020年全年已开展行政处罚66起,处罚金额13200元。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0年全年我委接收信访件45件,均已按时出具处理意见,答复信访人。
八、其他需要公示的情况
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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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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