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要闻
“垃圾分类 文明先行”倡议书

日期:2020-05-21 16:26    来源: 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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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队伍、各北京榜样模范人物:
  2020年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速恢复的大形势下,为了进一步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丰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发出以下倡议:
  一、身体力行,争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
  推行垃圾分类,不仅体现城市的管理水平,更体现市民的文明素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与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带领广大群众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家庭和工作岗位做起,带头践行绿色文明的生活理念,绿色办公、低碳消费,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和生活用品,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带头遵从垃圾分类规则,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加以处置,做到主动分、习惯分、准确分,使垃圾分类成为人人可为的举手之劳和人人受益的全民行动,为创建文明宜居的美丽丰台增添正能量。
  二、示范引领,争做垃圾分类的推动者
  各级文明单位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在垃圾分类工作中,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建立垃圾分类规章管理制度,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和实践,提升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引领垃圾分类“新风尚”。各级文明家庭要带头学习垃圾分类知识,按照“两桶一袋”要求,正确分类、规范投放生活垃圾,带动周围家庭自觉投身到垃圾分类的行列中;各级文明校园要引导学生树立节能环保的意识,积极号召全校师生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立足校园、辐射家庭、带动社区,营造全社会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三、带头宣传,争做垃圾分类的传播者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精心打造立体宣传阵地。线上充分利用北京丰台客户端、新时代文明实践网络互动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渠道,传播垃圾分类信息;线下在有效利用户外宣传屏、横幅、社区宣传栏等进行社会面宣传的基础上,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要结合推动日活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行为示范、座谈交流、科普宣讲专项活动,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广大群众要积极向家人、亲友和邻里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市民群众主动进行垃圾分类。
  四、率先垂范,争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
  道德模范、北京榜样要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实践中,模范带头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带头学习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树立垃圾分类意识。带头倡导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单位、社会、家庭中做表率,用道德模范和北京榜样的力量,影响和带动更多人牢固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为建设生态宜居的首都北京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文明劝导,争做垃圾分类的引导者
  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各级各部门和每一位市民积极参与,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丰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将吹响垃圾分类志愿者“集结号”,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在垃圾分类中发挥引导作用。辖区居民也要不断强化主人翁意识。敢于文明劝导乱丢乱扔垃圾、混装不分类、不按要求投放等不良行为,敢于批评垃圾分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家庭及社区,以实际行动维护垃圾分类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垃圾分类,看似小事情,实则大文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齐出力、同尽心、共担责,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齐手共建文明丰台!
  丰台区委宣传部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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