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字体: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职能为:

一是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落实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是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推动与周边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总量减排统计上报。

四是负责提出本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是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是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七是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辐射安全相关规划,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核安全管理工作。

八是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本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九是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统一发布环境质量报告书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是开展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落实清洁发展机制等相关工作。

十一是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中央及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情况的整改落实。

十二是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四是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五是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街镇生态环境工作。

十六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部门共包含行政单位2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具体为: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设有10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督查科)、环境科技信息科、大气环境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科(辐射安全管理科)、污染源管理科(安全生产科)、行政审批科(法制科)、机关党委;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污染源监理中心。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18691.90万元,比上年增加2387.76万元,增长14.6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491.66万元,比上年增加1355.12万元,增长8.40%

1.财政拨款收入17491.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40.6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9.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1.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5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366.63万元,比上年增加2400.73万元,增长15.04%,其中:基本支出5257.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62%;项目支出13109.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691.90万元,比上年增加2424.10万元,增长14.90%。主要原因: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年中追加预算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15.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教育支出3.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9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6%;卫生健康支出297.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0%;节能环保支出14697.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99%;城乡社区支出24.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住房保障支出822.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09万元,2024年度决算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73%。

其中:

“组织事务”(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3.09万元,2024年度决算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73%。主要原因:年内增加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62万元,2024年度决算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62万元,2024年度决算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7%。主要原因:合理压减培训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84.03万元,2024年度决算61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84.03万元,2024年度决算61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4%。主要原因:根据年内退休人员实际情况完成退休人员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7.2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100.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7.2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内按要求调整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功能分类。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760.34万元,2024年度决算1469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8%。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117.75万元,2024年度决算276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9%。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厉行节俭,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环境监测与监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26.21万元,2024年度决算165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2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2024年丰台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污染防治”(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616.39万元,2024年度决算1028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1%。主要原因:年内支出上年结转的2024年丰台区大气精细化管理支撑项目及2023年丰台区地下水“双源”监管体系建设项目(二期)尾款。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4.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100.00%。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4.9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100.00%主要原因:年内支出上年结转丰台区重大投资项目前期规划谋划工作项目尾款

7.“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924.06万元,2024年度决算82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6%。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24.06万元,2024年度决算82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6%。主要原因:根据人员变动相应调整人员经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6.86万元,2024年度决算4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2%。其中:

“应急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6.86万元,2024年度决算4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2%。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厉行节俭,压缩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1.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1851.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51.01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51.01万元,完成预算安排资金的100.00%。主要原因:年内调整项目资金来源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257.0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4.63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6万元增加32.0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9.1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9.11万元。主要原因:年内参加区内组织的赴巴西、阿联酋小组因公出国团组;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国际合作项目交流活动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5.5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2.6万元增加22.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24.4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策要求,年内2辆燃油公务用车已达报废年限,故报废更新为2辆新能源公务用车,2024年度购置(更新)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09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购置车辆保险等。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49.90万元,比上年减少39.39万元,减少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厉行节俭,压减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8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98.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0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04.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1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8296.1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1.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落实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是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推动与周边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总量减排统计上报。

四是负责提出本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是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是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七是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辐射安全相关规划,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核安全管理工作。

八是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本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九是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统一发布环境质量报告书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是开展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落实清洁发展机制等相关工作。

十一是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中央及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情况的整改落实。

十二是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四是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五是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街镇生态环境工作。

十六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本部门共包含行政单位2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具体为: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设有10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督查科)、环境科技信息科、大气环境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科(辐射安全管理科)、污染源管理科(安全生产科)、行政审批科(法制科)、机关党委;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污染源监理中心。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4年我局整体绩效目标根据市、区两级重点任务,全年工作要点以及部门职责设立,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任务匹配,设置合理。

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年预算数2924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5582.3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3660.18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1836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7.03万元,项目支出13109.6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2.81%,主要原因为暂存2024年度市级污染防治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用于2025年全区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项目。

、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32微克/立方米,PM10累计浓度60微克/立方米NO2、SO2年均浓度分别为29和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91天。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累计减排量825吨,氮氧化物累计减排量31732个国家和7个市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100%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2.产出质量

2024年度,全大气环境4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连续4年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PM2.5累计浓度排名中心城区并列第3,PM10累计浓度排名中心城区并列第5,NO2、SO2浓度保持较低水平优良天数排名中心城区第3,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优水平。重污染天为历年最少全区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国家和市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建成北京首个国家级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无受污染耕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高首次开展环境敏感型生物多样性调查,记录到鸟类52种,有2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观测并记录到蝴蝶1101头,采集到大型真菌样本503份2024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城六区排名第2,我区已连续4年稳中有升推动低碳试点示范,丰台区成为全市三个类型低碳试点均获评的唯一区,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市首个骨架支撑式膜结构罩棚、跨度最大“基坑气膜”在丰台投入使用,启用全国首个“移动污染源智能监管云平台”稳步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完成8家锅炉单位全市首批成功创绿,1家企业获评2024年度绿色工厂

3.产出进度

2024年度,我局绩效任务均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圆满完成,完成任务100%。

(二)效益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发布生态环境领域“十大应用场景”10宗地块已完成调查并通过土壤状况调查专家评审会充分利用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助力打造丰台品质生活2024年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47.831亿元,较上年增长2190万元

2.社会效益

一是建成地下水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地下水自动监测超级站,地下水“丰台经验”已拓展至海南、新疆等地,为京津冀地区地下水协同保护筑牢屏障。二是在全市率先实现街区控规编制全覆盖,编制控规单元规划环评报告,总用地面积合计8200余公顷探索开展“无废细胞”试点工作,力争打造科创型“无废园区”建设丰台样板。选取4个村庄、3个社区试点开展“无废乡村”“无废社区”建设三是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专精特新项目、重点优质企业提供环保直通车服务,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54组织辖区单位申报2024年北京市低碳试点工作,涵盖先进低碳技术项目、低碳领跑者试点、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三大类别。四是加强化物多样性保护成果运用,编制《丰台区重要水生生物图谱》,推进宣传进课堂、进教材,讲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丰台故事”。五是承办全球生态治理(南森)大会,举办“生态环境治理”和“数据赋能智汇生态”两个主题会议承办低碳日北京主场活动,作为城市代表在“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分享丰台绿色低碳成果;举办丰台区六·五生态环境文化周启动仪式,聘任首批10名丰台区“环保观察员”,开展“生物多样性”科普进校园、“我身边的生物多样性”亲子研学等系列活动。讲好“开学第一课”,全区百余所中小学10万余名学生在“云课堂”同上一堂生态环保课。发挥“一报、一网、两微”等融媒体优势,发布政务微博1157条、政务微信995条,受众达329万人次。

3.环境效益

辖区大气4项主要污染物持续4年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PM10浓度实现双降,优良天历年最多,重污染天基本消除,NO2、SO2浓度持续保持较低水平,“丰台蓝”逐步成为常态全区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无受污染耕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成本

本年度我局实施的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项目评审有关要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三重一大”等制度履行,项目支出金额控制在预算批复范围内。

2.社会成本

把脉问诊“每月一题”餐饮油烟85个重点点位,全区油烟诉求件同比降量11.2%;建立噪声污染方面诉求“1+N”指导帮扶模式,全区噪声诉求件同比降量23.4%。

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0%。

、预算管理情况分

(一)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覆盖经费、资产、收入、资金、票证等各方面对部门预算编制、经费支出管理、合同管理等各个环节程序和责任主体进行明确规定,实施内部控制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局内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出管理办法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在资金使用监管上,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和流程执行。本年度内资金使用安全且合规。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强化会计基础建设,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档案的保管和销毁,确保会计基础性完善。

(二)资产管理

强化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对资产实施分级归口管理,建立资产台账。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过程中,按照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清查盘点、计提折旧、处理处置、产权登记、报表分析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绩效管理

建立适合我局特点的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内部职责分工和绩效管理责任,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四)结转结余

本年度部门结转结余率为1.11%。主要原因为人员社保经费结转,已于2025年初完成支出。

(五)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本年度部门预决算差异率为-15.46%主要原因为暂存2024年度市级污染防治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用于2025年全区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项目。

五、总体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我局对2024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共评价项目53个,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单位自评项目53个,评价结果总体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4年各预算申报项目指标填报质量较上年有所提高,指标内容设置科学合理,产出、效益指标多为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占比较小

六、措施建议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应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立足实际,坚持推行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计划,明确时限内完成的目标、任务和应达到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政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各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支出安全有序。


2024年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前期谋划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4年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前期谋划项目,在全面调研丰台区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基本信息上,结合丰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趋势,分析丰台区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厘清丰台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路径研究报告。同时,结合丰台区文化特色,研究丰台区打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无废乡村”“无废社区”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丰台区“无废乡村”“无废社区”建设路径及建设内容研究报告。项目年初预算数42.9万元,严格按照相关流程确定项目合同,总成本控制在42.9万元以内,按时完成支付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在全面调研丰台区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基本信息上,结合丰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趋势,分析丰台区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厘清丰台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路径研究报告。同时,结合丰台区文化特色,研究丰台区打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无废乡村”“无废社区”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丰台区“无废乡村”“无废社区”建设路径及建设内容研究报告。

阶段性目标为按各项目任务时间节点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了解该项目预算编制合理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来总结经验和教训,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和应用,为今后类似项目的长效管理,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对我单位实施的2024年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前期谋划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主要围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及措施是否被认真执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部门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依据《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号)等要求,本次绩效评价秉承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原则,按照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结合本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问题,以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2.评价指标体系

我单位根据项目的实施资料研读及前期调研,结合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最终形成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结构如下:

1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预算执行率

10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10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虚列(套取)扣4-10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产出指标

60

数量指标

20

产出数量

20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20分)

质量指标

20

产出质量

20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20分)

时效指标

10

产出时效

10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10分)

成本指标

10

产出成本

10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10分)

效益指标

20

经济效益指标

0

经济效益

0

项目实施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5

社会效益

5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5分)

生态效益指标

5

生态效益

5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5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

可持续影响

10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10分)

满意度指标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总分

100

 

100

 

100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方法是比较法,即对项目绩效目标预期指标值与实施情况进行比较,以及采取访谈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对该项目进行评价。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计划标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对比。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了部门绩效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通知,研究并确定评价体系及方案。

2.组织实施

通过调取项目资料,调查访谈取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

对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充分运用分析评价引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此次绩效评价通过对丰台区2024年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前期谋划项目支出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总分为98分,绩效评级为“优”。各部分权重和绩效汇总分值如下表所示:

2 2024年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前期谋划项目得分表

指标类别

1.预算执行率

2.产出指标

3.效益指标

4.满意度指标

合计

权重

10

60

20

10

100

分值

10

60

18

10

98

得分率

100%

100.0%

90%

100.0%

98%

(二)评价结论

1.预算执行率分析。该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2024年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前期谋划项目,依据区财政批复,预算金额34.24万元,足额拨付到位,全年预算支出率100.00%,故得10分。

2.产出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60分,评价得分60分。该项目按照《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要求,编制《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路径研究报告》、《“无废乡村”建设路径及建设内容研究报告》和《丰台区“无废社区”建设路径及建设内容研究报告》,指标完成率为100%,因此得60分。

3.效益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8分。通过该项目实施,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实际情况,对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依据,但在“无废文化”氛围的营造上尚有欠缺。因此得18分

4.满意度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预期指标值为大于90%,实际完成为100.0%。因此得1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经局党组会研定项目谋划、审议通过项目实施,经三方比选,确定合同单位,项目总金额为34.24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我局污染源科负责推进项目开展,专人负责、专人对接,明确报告完成时间节点,稳步推进项目进展,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三)项目产出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路径研究报告》、《“无废乡村”建设路径及建设内容研究报告》和《丰台区“无废社区”建设路径及建设内容研究报告》。

(四)项目效益情况

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丰台区“无废城市”建设的实际区情。推动辖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本项目从机构上加大管理统筹力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工作,业务科室与第三方沟通协调调研计划,并与第三方就项目计划、项目进度、项目报告等事宜进行沟通,负责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向局领导汇报。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通过三方比选确定了第三方服务单位后,我局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在丰台区生态环境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按照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1.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2.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