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旅局及二级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04 10:00    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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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1.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以及宗教等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2.负责全区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3.承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任务。4.承担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授权或委托的有关行政执法工作。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执法大队共有综合科一个和执法中队四个。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党群、信息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装备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协调调度工作;牵头“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执法中队(四个):负责各自街道辖区内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以及宗教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转办重大案件的承办、指导和查处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906.96万元,比上年增加48.41万元,增长5.6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02.48万元,比上年增加72.89万元,增长8.79%

1.财政拨款收入902.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2.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83.56万元,比上年增加29.79万元,增长3.49%,其中:基本支出835.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57%;项目支出47.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906.96万元,比上年增加48.71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新增库房维修项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7.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79%卫生健康支出66.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住房保障支出108.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57.092046万元,2024年度决算607.907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其中:文化和旅游”(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757.092046万元,2024年度决算607.907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主要原因:部分保险费与公用经费未使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03.09844万元,2024年度决算95.369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03.09844万元,2024年度决算95.369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主要原因:本年养老保险正常缴纳后,有剩余资金,已于年底上缴。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22.150412万元,2024年度决算114.0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3%。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2.150412万元,2024年度决算114.0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3%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6.282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6.282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支出科目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35.6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此经费;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此经费,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此经费。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未安排此经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此经费,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未安排此经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50.66万元,比上年增加20.69万元,增加原因:本年购置办公用品及设备增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5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注:一级预算部门,公开“一、二、三”;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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