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丰台·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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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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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立法”汇集民意凝聚共识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在即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以来,在本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垃圾源头减量、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供了重要支撑。当前,北京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对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情况,亟须开展修订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2016年以来4次对垃圾分类做出重要指示,提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明确提出北京等46个重点城市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35年以前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修订条例将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提供有力法制支撑。

  为做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区、乡镇约1.5万名人大代表赴基层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议。活动将于8月底完成,条例修订草案将于10月下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8月12日至8月23日,丰台区地区的市、区、乡人大代表到所在选区,就修订《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宣讲;并征求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工作者、环卫、物业、回收、城管等部门的意见建议。

  为更好汇集民意民智,本次征求意见活动将以现行市、区两级代表联系组为基础,对本区选举产生的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进行编组。依托三级代表联系组,代表们赴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广泛征求市民、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者以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值得一提的是,具有人大代表身份的市、区领导将以普通代表身份,深入基层履行代表职责,听取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过程中,人大代表重点向市民群众介绍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和“四分法”的主要内容。同时,代表将就本次修订中关于强制减量、强制分类、增加罚则、分类收运责任等四大类八方面设想征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具体包括:是否总量控制、是否禁止或限制一次性用品、是否限制过度包装、是否对居民履行分类责任作出强制性规定、是否对违反分类投放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设定罚则、是否需要加强信用惩戒、是否强化垃圾收运企业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责任、是否建立分类收运监督制度。

  此外,为更好地推进“开门立法”,反映群众关心关切,代表们还将重点了解市民群众希望政府在生活垃圾管理过程中考虑和解决的具体问题以及对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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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在即
人大代表赴基层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垃圾分类 全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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