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丰台·战“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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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6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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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起法律红线,让谣言无容身之地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刻,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准确权威发布关系社会稳定,但也有网络谣言不断出现混淆视听。

  近日,重庆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网传“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称“禁止各类整酒,禁止串门,所有景点景区一律关闭,市属所有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一律暂时停运……”系谣言。炮制者秦某(男,34岁,丰都县人)已被警方查获。据秦某交代,其为博人眼球,恶搞炮制谣言在网上散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根据《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丰台法院建议:第一,相关部门及时公布权威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清楚、透明,网络谣言及时清理和辟谣,让老百姓吃颗定心丸。第二,面对海量的谣言和不实信息,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看源头、想逻辑、溯根源、广求证”这四步法进行初步判断。第三,相关机关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打击。

  面对疫情、面对谣言,我们既要增强身体免疫力,也要增强思想免疫力,不让谣言的“病毒”侵染我们、感染他人。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丰台法院扫黑办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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