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徐达)2月1日,丰台区发出首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证照,标志着我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进入新阶段。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证照是中央编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电子证照与现行纸质法人证书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下一步,区委编办将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证照审发、应用工作,拓展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深度和广度,实现部门间法人信息数据互通互用,为事业单位法人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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