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雅荣)日前,丰台区召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和2021年丰台区农村工作会。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今年丰台区“三农”工作的任务书,审议通过了《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丰台区各乡镇(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020年度实绩考核情况及2021年度考核安排》和《丰台区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
在丰台区农村工作会上,全面总结了2020年我区“三农”工作取得的成绩,对2021年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为今年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乡村振兴作为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持续抓好乡村建设、乡村发展、乡村改革、乡村治理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会议强调,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全区“三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强规划引领管控,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均衡发展;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区和全国文明城区的重要环节;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和农产品保供责任,办好第二十九届北京种业大会;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村地区管”要求,平稳有序推进区划调整工作,加强协同协作,确保有序衔接;切实提升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水平。
会议强调,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为做好农村各项工作提供根本保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健全街道管理农村的体制机制,把“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