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原梓峰 通讯员 陶早斌)记者从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获悉,1月1日至3日,丰台区重点监测的16家旅游景区、21家宾馆饭店和2家乡村旅游新业态共接待游客12.5万人次,同比2021年增长69.58%,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的132.61%;营业收入553.58万元,同比2021年增长176.18%,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的146.78%。
公园、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限流75%开放。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每日动态监测15家重点旅游景区点、21家星级及重点宾馆饭店人流客流。
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1月1日至3日,丰台区共开展各类线上公共文化活动13项,点击量21149人次。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发现新丰台”自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文旅行业防控指引宣传解读,做好集聚性风险提示,引导市民和游客“未预约不旅游,不扎堆、不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