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逢利 张海娜)3月25日,政协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区政协主席李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协主席魏小东同志在“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区政协工作”区政协主席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丰台区2022年重要民生实事有关安排,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区政协2022年协商工作计划,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以及《政协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会议关于调整各专项民主监督小组组成人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政协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民族宗教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办法,《政协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分工》和《政协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决定》。
李岚指出,本届区政协常委会的任期,恰逢丰台区正处于贯彻落实市委“妙笔生花看丰台”指示要求的关键期,加强首都功能建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需要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丰台各项事业发展聚人心、添助力、增合力。
李岚强调,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继承和发扬历届区政协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自觉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区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区政协十一届一次大会决议,努力推进区政协工作顺应新时代、把握新要求、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在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上取得新进步;二是要带领全体委员认真履行政协职能,在服务丰台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三是要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养成良好作风,在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上取得新提升。
区政协副主席连宇、冯晓光、姜东升、徐朝辉、樊维、韩如泉,机关党组书记裴玉珍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