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并公布了两起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北京年华广告制作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9月,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年华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对其销售的2辆电动自行车改装了鞍座、尾箱、后视镜,将电池改装成60V 32Ah电池。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下列行为:(四)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2023年11月,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公司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掌上摩音摩托车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12月,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掌上摩音摩托车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对其销售的10辆电动自行车改装了鞍座、尾箱、脚踏、后视镜。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下列行为:(四)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2024年2月,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公司作出罚款40000元行政处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