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丰台区居民和党员同志们, 以及辖区各单位党组织:
近年来,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乱行乱停问题突出,导致城市拥堵加剧,交通事故高发,扰乱出行秩序,严重威胁到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市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反映强烈。为此,2021年7月,北京市发布了《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明确禁止生产、销售、购买违规车辆,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后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不得在公共场所停放。如今,过渡期结束时间临近,但仍有部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没有及时作出清理。为深入落实区委“共建文明丰台”号召,创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维护出行安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思想先行,做政策倡导的“宣讲员”。
广大党员、居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是有效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的重要举措。辖区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与街镇、社区(村)联动,积极宣传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清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对交通秩序和人身安全的危害,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和文明出行理念,带动群众广泛参与、倾力支持。
二、担当作为,做清理整治的“排头兵”。
广大党员要以身作则,对手中尚未淘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加快处置,自觉抵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组装、改装、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的行为,勇于当好先锋,做好表率。广大居民朋友要发扬“当好主人翁,不做局外人”精神,引导身边家人、亲朋好友及乡亲邻里支持、理解、配合违规三四轮车治理工作,确保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在过渡期满前有序“退场”。
三、引领带动,做文明交通的“带头人”。
文明交通环境是城市的名片,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保障。要立刻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做好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要带头自觉做安全出行的示范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践行绿色、低碳出行。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争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践行者和守护者,展现丰台区的良好形象,为营造清畅有序、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