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
建立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按照丰台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实”重大办工作部署,围绕丰台区重大办职能调整,持续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将丰台区城市更新工作全面纳入区重大办统筹协调机制工作中,成功搭建了“一办、一院、一平台、多伙伴”的丰台城市更新工作体系,在工作统筹、政策研究、推动实施、合作发展方面全面护航城市更新工作高效推进。工作统筹方面,将城市更新工作全面纳入重大办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区级指导和各级联动,不断健全城市更新储备库、实施库和示范库,深入探索以街区单元统筹、以轨道交通站城融合推进、以重点项目建设带动的城市更新路径。政策研究方面,由高校院所、行业协会、金融企业及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企业单位构成的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研究院,积极参与我区城市更新配套机制完善、实施路径研究和难点热点分析,作为政府“外脑”为城市更新提供动态化、立体化、全程化智力支持。推动实施方面,在全市率先成立城市更新集团公司,聚焦丰台城市空间形态、城市功能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以建设、管理、运行、保障一体化推动城市更新发展。合作发展方面,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推动多层次、多结构、多形式共同合作,扶持更多北京城市更新“最佳实践”项目和优秀案例,不断构建出全员参与、合作共赢的建设发展新格局。
生动实践
通过持续深入实施南中轴地区、丰台站地区、长辛店老镇有机更新、方庄街道城市更新等一系列示范项目,逐步明确了在充分发挥重大办统筹协调工作职能基础上的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路径。形成确立了“1+2+4”工作模式,即在“一办”(重大办)基础上强化协调力度,以“两重点”(重点工作带动城市更新机制建立,重点项目落地推动城市更新形成模式)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上台阶,按照“四步工作法”(入库可研会、调度推进会、重大办预审会、重大办调度会)完成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实施项目入库、编制实施方案和审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路径。
我区先后制定了《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城市更新专项小组工作方案》《北京市丰台区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别制定了我区《城市更新工作要点》并通过区委城工委审议,全面启动清单化管理,形成《丰台区2023年城市更新实施项目清单》和《丰台区2023年城市更新示范项目清单》,实施项目共51项(涉及投资共481.9亿元,其中,政府投资382.65亿元,社会投资99.25亿元),并通过走访属地街镇,调研对接央企、市属国企等产权单位,发挥责规师团队摸底研判,收集整理形成城市更新“储备库”储备项目7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