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瑶)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网络售假问题逐渐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创新活力的“毒瘤”,更对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数字经济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构成挑战,丰台区检察院多措并举,以数字化法治手段构筑新型“打假防线”。
自行补充侦查
“隐形账本”精准认定犯罪金额
电商领域的售假行为常隐匿于虚拟交易与跨区域链条中,侦查取证难度较大。在李某侵犯著作权案中,李某未经权利人许可,采用物理拆解某知名品牌游戏机并在主板上安装破解芯片的方式,避开权利人设置的技术保护措施再对外销售。
“在审查微信记录等电子数据时,我们发现李某在线下实体店铺、线上电商平台均有销售破解版某品牌游戏机的情况。为精准认定犯罪数额,遂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承办检察官邓莉莉介绍,通过调取线上交易记录,全面梳理、查找相关交易记录和明细,追加认定李某线上销售金额达600余万元,推动自行补充侦查制度全面运作、发挥实效。
丰台区检察院通过引导公安或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全方位调取线上销售记录等涉案电子数据,深挖犯罪线索,全面准确认定销售金额及违法所得数额,确保罪刑适应、罚当其罪。
技术调查官“加盟”
辅助办案破解同一性认定难题
针对电商领域侵权犯罪手段新颖,呈现“技术化、专业化”的特点,丰台区检察院探索形成“业务+技术”协作机制,以科技赋能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丰台区充分发挥技术辅助办案机制优势,由检察技术人员随同办案组同步开展电子数据、鉴定意见辅助审查,做到高质效审查知识产权检察案件。
在办理骆某某侵犯著作权案过程中,其未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某科技公司许可,使用低价回收的配件组装无线路由设备,将该科技公司的软件复制刻录至上述硬件设备,后通过线上二手物品交易平台对外销售。承办检察官焦焜告诉记者:“面对涉案软件的同一性认定难题,我们聘请技术调查官对案件中的专门性技术问题出具专业意见,经审查,依法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骆某某提起公诉。”
全链条审查
穿透表象,严打“制售一体”犯罪
依托海量用户和高频率交易,电商平台售假案件呈现犯罪数额大、涉及范围广的显著特征。丰台区检察院通过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完整评价犯罪行为,以实现对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
苏某某等3人在某电商平台销售假冒国外某知名品牌的智能马桶和沐浴花洒,累计销售金额达300余万元。侦查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游涛通过对手机鉴定、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发现了案件背后隐藏的一个重要事实——苏某某等3人不只是销售假马桶的电商,他们采购大量马桶白胚,再贴上品牌logo冒充涉案注册商标的马桶,通过电商平台对外销售,其行为形成了“生产—销售”的制售假马桶犯罪链条,遂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获法院判决支持。
下一步,丰台区检察院将聚焦电商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新特点新形势,以“打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治理同行”为原则,筑牢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堤坝,为构建清朗的电商生态、护航创新驱动发展贡献更多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