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塔街道办事处
2023年度部门(青塔街道)决算草案

日期:2023-02-07 10:00    来源: 青塔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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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青塔街道办事处(简称青塔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青塔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推进社区(村)发展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村)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

()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青塔街道办事处设下列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

(四)城乡管理办公室。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统计所)。

(六)民生保障办公室。

管理1个行政执法机构,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青塔街道办事处设下列3个事业单位:

(一)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街道党群活动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财政补助。

(二)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财政补助。

(三)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青塔街道综治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财政补助。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塔街道办事处部门行政编制87人,实际73人;事业编制63人,实际55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青塔街道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街道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将重点做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理论学习切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践动力

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依托丰台区委党校青塔街道分校,开展机关党员干部、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形成辖区内干部、党员、群众全面学习、人人学习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按照《青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要求,把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主题活动,激发干部群众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时代豪情,凝聚起促进工作,推动青塔发展的强大合力。

2)全力做好疫苗接种和重点人群的服务保障

针对未来存在的疫情风险和涉疫风险的不确定性,持续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动态更新台账信息,精准摸清人员底数,优化疫苗接种服务,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确保做到“应接尽接”。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服务,组织社区村动态维护特殊重点人员台账,全力聚焦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做到信息畅通,保障及时,确保有情况早发现,有问题快处理,救治及时、保障到位。同时,全力做好复商复工复市,为居民生活提供更稳定更优质的服务保障。

3)优化政务环境,助推经济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6.0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完善“服务包”机制,切实发挥经济合作发展办公室机制职能,结合青塔实际,以政策的宣传为切入点,动员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参与到地区发展进程当中来,为地区发展注入动力、增添活力。

4)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推动街道基层党建工作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推进街道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社区书记工作室作用,挖掘街道域内党建品牌,提高社区、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5)加快城市建设有机更新

坚持“疏解”与“整治”统筹推进。持续推进拆违控违,加大对动态清零类治理力度,确保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做到应拆尽拆,全面做好创建无违法建设区工作。强化规划引领,全面提升城市化水平。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全力推进岳各庄村棚改和青塔村土地上市工作。结合青塔自身区域规划定位,以岳各庄批发市场转型发展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市场精细化管理水平。统筹推进春园、芳园、秀园、蔚园等、吉祥园、小屯路东里1号院和蔚园23号楼共4个社区7个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开展青塔街心公园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打造全龄共享、复合利用、环境友好、活力创新型街区公共空间。

6)大力提升城市环境水平

持之以恒抓好垃圾分类工作,推动文明习惯养成。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品质,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坚持粗、细颗粒物协同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巡河力度。做好“创森”国家级考核验收工作。高标准落实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创城”“创卫”工作为契机,以接诉即办和热点网格为重要工作抓手,加大重点区域和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工作,持续开展“无证无照”、“开墙打洞”整治工作,持续提升辖区市容环境、秩序环境和城市运行安全环境,维护好“青塔形象”,不断提升地区环境品质。

7)持续提升接诉即办管理水平

强化大数据网格化管理,对高发诉求进行全面分析,实现早预防、早部署,避免群体性诉求案件量上升。坚持每日研判,集中研讨重点难点诉求,逐一梳理、逐个跟进,从群众根本诉求出发解决问题,切实有效提高“三率”成绩。

8)扎实做好大型社区拆分工作

完成对长安新城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春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拆分工作,统筹谋划涉及拆分的社区人员力量配置,做好宣传动员、服务设施设置等相关工作;对新任职的居委会委员和社区工作者开展全面工作指导,确保平稳过渡

9)稳步提升居民安全感满意度

牢牢守住民生底线,持续扩大社会保险和救助覆盖面,按照区级工作要求,实施精准就业帮扶。不断深入“平安青塔”建设。坚决把维护政治安全摆在首要位置,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大力解决信访积案和突出问题,在社会面稳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各个环节,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10)持续加强街道自身建设

全面加强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精简办文流程,提升办事效率,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斗志,坚持过“紧日子”思想,持续推动降本增效。始终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深化纠治“四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1,561.50万元,比202211,202.90万元增加358.6万元,增长3.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561.50万元,比202211,202.90万元增加358.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2022年496.04万元减少496.04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7,726.9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7%,比20226,873.92万元增加853.05万元,增长12.41%

(二)项目支出预算3,834.53万元,比20224,328.98万元减少494.45万元,降低11.42%,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民生实事与基层建设等经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青塔街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4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与2021年持平,区财政加强管理,年初由区财政统一预留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青塔街道办事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1.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青塔街道办事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67.6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青塔街道办事处1家行政单位以及0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6.6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青塔街道办事处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834.5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55.37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说明事项。

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青塔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表-青塔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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