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根据区委要求,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规划、指导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教育工作。
3.负责区委关于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科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研究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
4.负责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办理干部任免、工资、奖惩、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指导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承办干部调配、交流、挂职及副团职以上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承办市、区双管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
5.负责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规划和计划,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以及组工干部的培训。
6.负责综合协调全区人才工作,参与制定全区人才工作的政策性规定;负责全区突出贡献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选拔、奖励、培训和管理;负责全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审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负责指导本区人才引进及人才配偶、子女的调京工作。指导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干部审查、干部监督和党内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干部政策,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负责党员、干部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全区干部统计、党组织和党员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区委管理干部、部分区直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管理。
9.宏观指导、协调全区编制工作、老干部工作,按照《北京市丰台区机构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区委编办、老干部局。
10.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对外加挂区公务员局牌子。调整后,区委组织部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本区公务员管理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本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落实公务员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指导本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
11.承办区委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区委组织部机关本级内设科室14个,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区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组织四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干部四科、公务员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人才科。下设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丰台区党建研究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北京丰台海外学人中心(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委组织部行政编制50人,实际4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事业编制9人,实际6人;事业编制26人,实际5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区委组织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全力以赴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切实把组织力量、组织优势转化成为“倍增追赶”的发展动力、发展优势。
一是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入言入行,提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全面推进“四型四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着眼未来5至10年乃至更长远发展需要,加强分析研判,精准科学选配,持续优化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机制,用好“治理书记”“服务型”干部等“贯通式”培养模式,持续选派干部到重大任务、吃劲岗位锤炼提升。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三是厚植人才沃土,持续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发挥党管人才优势,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引育留用”全链条、各环节,持续擦亮“丰泽计划”“欢迎学子回家”等人才工作品牌,积极构建更加积极、开放、高效的人才发展生态和创新创业环境,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和青年人才培养储备。加强区域协同,积极参与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将丰台打造成为近悦远来、大有可为的创新创业热土。
四是坚持抓党建促发展,推动各领域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把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持续实施“高质量党建提升年”行动,聚焦增强各级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统筹推进社区、农村、机关、教育、卫生、国企、两新等各领域党建工作,持之以恒打基础、固根本、强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以高质量基层党建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全链条、全域化搭建党员日常发挥作用有效平台,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争先创优。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2859.14万元,比2023年3337.71万元减少478.57万元,减少14.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859.14万元,比2023年3337.71万元减少478.57万元,减少14.3%;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2859.14万元,比2023年3337.71万元减少478.57万元,减少14.3%。
(一)基本支出预算1898.5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6.4%,比2023年1616.76万元增加281.75万元,增长17.4%。
(二)项目支出预算960.63万元,比2023年1720.95万元减少760.32万元,减少44.2%,减少原因是丰泽计划项目经费已提前划拨至实际使用单位。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挂职干部工作经费、人才活动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选调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补助资金、丰泽计划项目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委组织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及下设2个事业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此项经费由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管理。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区委组织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区委组织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5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区委组织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60.6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由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由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公示。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区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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