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日期:2025-02-12 10:00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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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职能为:

一是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落实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是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推动与周边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总量减排统计上报。

四是负责提出本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是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是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七是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辐射安全相关规划,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核安全管理工作。

八是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本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九是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统一发布环境质量报告书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是开展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落实清洁发展机制等相关工作。

十一是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中央及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情况的整改落实。

十二是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四是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五是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街镇生态环境工作。

十六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部门共包含行政单位2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具体为: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设有10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督查科)、环境科技信息科、大气环境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科(辐射安全管理科)、污染源管理科(安全生产科)、行政审批科(法制科)、机关党委;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污染源监理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共有行政编制(含工勤)121人,实际(含工勤)110人;事业编制46人,实际41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7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研究2025年工作要点,谋划《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

2.实施“0.1微克”攻坚行动,深入开展供暖清洁化改造、燃气锅炉提标改造等工程。

3.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持续推动水生态环境稳中向好。

4.有效保障耕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5.加强生态保护,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与保护,推动我区生物多样性图谱融入生态教育、课堂教育。

6.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培育一批“无废细胞”,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园林废弃物高值化利用示范。

7.深入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全面提升发展“含绿量”。

8.做好街区控规环评,落实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9.依托“生态环保产业圈”,充分发挥产业集群集聚优势资源、协同技术创新等作用,提供广泛的应用场景。

10.深入研究GEP-R生态产品调节服务价值,推进GEP-R结果在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等中的应用。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25901.538557万元,比2024年22110.144059万元增加3791.394498万元,增长17.15%,主要原因为财政性结转资金增加。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350.952997万元,比2024年14445.001283万元增加905.95171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0550.585560万元,比2024年7665.142776万元增加2885.442784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支出预算25901.538557万元,比2024年22110.144059万元增加3791.394498万元,增长17.15%,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增加;人员增加,基本经费增长。

(一)基本支出预算5831.26706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2.51%,比2024年5695.866351万元增加135.400717万元,增长2.38%

(二)项目支出预算20070.271489万元,比2024年16414.277708万元增加3655.993781万元,增长22.27%,增加原因为本年预算批复项目经费增加及上年度结转资金支出增加。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5年丰台区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支撑项目、2025年丰台区“无废城市”体系建设服务项目、2025年丰台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服务项目、2025年丰台区水环境大模型分析支撑服务项目、2025年丰台区美丽河湖“一河(湖)一策”编制服务项目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2.600000万元,2024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2024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2.6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2.6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000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300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00000万元,其他4.80000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14.70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7.43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82.24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03000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045.18722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0.48638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2个,占2025年全部预算项目32个的100.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519.685929万元,占本部门2025年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00%。(注:不含基本支出不含2024年结转项目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5,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1.环保部门罚没款收入,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收主体: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收费部门: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收入预计260.000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7台,共计140.05682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11台(套),共计1838.092626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结余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资金。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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