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入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
常见问题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日期: 2025-06-05 17:51 来源: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字体:

按照《丰台区2025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要求,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1)对在京务工就业材料中的社会保险有什么要求?在丰台区租住房屋的,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提供20246月至20253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且至少一方全部在丰台区缴纳,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2)对在丰台区实际住所租住材料有什么要求?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连续单独租住房屋的,其租住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应提供20246月至20255月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回执)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对全家户口簿有什么要求?如全家户口簿不能清晰表明儿童与其父母的关系,还需提供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4)对北京市居住证的时间有什么要求?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应连续持有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时间至20255月须满6个月以上(即北京市居住证在丰台区属地派出所签注起始时间在2024121日以前)。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