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保持资金投入力度不减,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助力协作地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三个保持”、“四个不摘”要求,向内蒙古林西县和扎赉特旗拨付协作资金3110万元,资金已于4月底全部拨付到位,重点用于协作地区的产业发展、劳务协作、人才培训、消费帮扶、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项目。下一步,丰台区将会同协作地区健全完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强化精准施策,扎实做好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监管合力,助力内蒙古协作地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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