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2018年度丰台区各委办局和各街、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2018年丰台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主要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以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G000/ftq_index.shtml)下载。
2018年,丰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丰台区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主要工作情况
(一)夯实了政务公开基础。在丰台区政府工作规则修订过程中,丰台区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并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新版的丰台区政府工作规则中对公文公开属性、政策解读、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网站集约化发展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8年以来,丰台区坚持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不断拓展清单覆盖领域,启动了丰台区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在全清单编制过程中,全区各部门、各街乡镇依据“三定”工作职责,并结合具体工作情况,对履职过程中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的开展,有效摸清了政府信息底数,并逐项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公开依据、内容标准、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
(二)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为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发布《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围绕抓好“三件大事”、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信息公开;围绕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做好信息公开;围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公开等六个方面、69项具体内容,并对主动公开条目逐一进行了梳理细化,落实了部门及属地公开责任,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
(三)规范了政策解读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策解读全链条管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规范政策性文件信息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的区政府文件,按照决策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要求,在提请区政府审议政策性文件过程中,同步提请审议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材料第一时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信息公开专栏、区官方新媒体平台等渠道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向社会进行公开。2018年,丰台区发布了一系列涉及教育、安全隐患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区级重点工作政策解读,为群众提供了“看得懂”“真有用”的政策解读材料。区政府“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参与“市民对话一把手”活动,做客北京电视台,通过市“两会”期间的直播节目向群众讲述丰台区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特别是在碧水攻坚战中取得的工作成果,悉心听取群众、网友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四)回应了群众关切事项。丰台区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在制定之初,通过《丰台报》、北京丰台门户网站等途径征求市民意见建议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北京丰台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专栏开展了预公开,对外征集了群众意见并反馈了采纳结果。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在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记者列席,并提出意见建议,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答复全文。
(五)创新了群众参与渠道。组织开展了2018年“政府与您零距离”政务开放日活动,开放了涉及疏解整治促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民生保障等6个点位,邀请100余名代表委员和群众参与。在活动中探索了“新闻+政务”融合宣传模式,依托集《丰台报》、丰台新闻、“北京丰台”新媒体于一体的区域全媒体宣传平台,在政务开放点现场实时发布40余篇图文报道、电视新闻和抖音短视频。充分发挥开放日的政务发布职能,开展利企惠民政策宣传解读,展示了政府部门工作成效。推进网络问政,面向群众开通网络、微信活动报名通道,通过网络留言板、跟帖回复等渠道采集群众意见建议,有效搭建了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活动期间,新华社客户端等平台阅读量达到42.4万余人次,网民留言6100余条。
(六)拓宽了公开媒介载体。丰台区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以市区、全国“两会”召开为宣传契机,立足丰台区重点工作、结合社会关注点,围绕老楼加装电梯、棚改等民生工作推出稿件,中央及市属媒体共刊发36条次,头版报道3个,吸引网络媒体大量转载。聚焦南苑-大红门地区、丽泽、科技园区等重点功能区建设,以“恢宏南中轴 聚焦在丰台”为主题组织集中采访,新华社、光明日报、中新社、人民网等媒体共推出50多篇原发报道,新浪、搜狐、凤凰等门户网站转载量超过500条。组织丰台区相关委办局新闻发言人,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推出50余条报道。依托2018中国戏曲文化周,组织新闻发布会、集中采访,开展图文报道、视频直播、话题推广、新闻评论等多种形式的报道,新华社客户端推出的多篇报道浏览量突破100万次。
(七)提升了优化营商环境实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丰台区关于落实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依托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开展网上申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大力推进“一门、一次”工作,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办理率为96.94%,进驻综合窗口办理率为96.76%。编制全区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清单,按照即办件标准梳理出62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在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市、区两级政府“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综合窗口”模式多点开花并多渠道宣传。优化办事服务,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及办事指南发布,组织全区审批部门进一步开展了事项标准化梳理,取消了123项证明事项,梳理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办事事项1666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天,开办效率不断提升。做好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压缩,施工许可审批时限已由15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同时做好清理证明相关工作。
(八)完善了网站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全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季度检查,完善了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定期跟踪复查。完成全区60家二级网站规范整合工作,实现了“一区一网”。建立网站运行及内容安全24小时监测巡检机制,利用技术手段结合人工监测,实现了对网站运行、错别字、敏感词等进行实时监测。完成“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关于网站建设留言的接收转办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管理,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更新,确保了信息内容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九)强化了政务公开保障。今年以来,丰台区注重开展常态化、分层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针对信息公开业务系统应用、信息公开件办理等业务工作进行培训。同时,组织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厅进行培训,学习市级先进经验做法,有效提高重点基层单位的工作水平。同时,依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以暗访方式对全区49个区级部门、21街乡镇就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等开展三轮检查,协助各单位找出工作薄弱点,加强工作督导,强化落实整改。坚持做好信息公开月度检查通报,及时向各单位反馈全区月度工作情况,交流业务知识。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抓好“三件大事”、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信息公开
抓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落实,对于总规涉及丰台区的年度任务全面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公开。高标准开展了分区规划草案编制工作,组织了海绵城市建设等22个专项规划研究。开展了南中轴及南苑—大红门地区规划设计国际方案征集和综合工作,方案征集采用了国际公开征集方式,明确了以文化、国际交往和国际商务为主的功能定位和“北城南苑”的空间布局。以“恢宏南中轴 聚焦在丰台”为主题组织了集中宣传,在北京电视台《北京新闻》陆续推出《南中轴规划征集即将揭晓绘制地区规划建设发展蓝图》等3期报道。围绕丽泽金融商务区规划优化提升的情况,在《北京日报》头版刊发相关报道。
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配合做好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措施及政策解读发布工作。积极开展金融安全宣传,开展讲座等活动28场。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对于处罚信息等内容及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发布。
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信息公开,制定《丰台区对口帮扶内蒙河北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丰台区2018年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计划》。加大对“万企帮万村”行动的宣传力度,动员百余家企业与54个贫困村正式签署帮扶协议。与受援地保持密切联系,拓宽信息搜集渠道,对于扶贫协作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重点专题、典型亮点进行广泛宣传,累计被中央、市属媒体和受援地区主流媒体报道近百次,其中《人民日报》对于丰台区助力林西县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个脱贫摘帽贫困县进行报道,《北京晚报》、《北京日报》及《内蒙古日报》等媒体对扶贫协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版报道。
严格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定期主动公开环境监测、监管和环保执法等数据信息。制定《加强街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广泛宣讲环保执法标准及监管规范,不断提升运用环保数据推进精细管控、精准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点位的能力水平。对于改善空气质量、整治重型柴油车、整治道路遗撒及扬尘、淘汰老旧机动车、“煤改电”等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果进行公布。聚焦水环境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推广“当班河长”模式,发现并解决水环境问题530余起,并通过北京电视等多家媒体开展广泛宣传,赢得群众支持。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基本完成牤牛河等9条河道截污治污工程以及马草河、小清河水生态修复,市级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国家级和市级考核断面水质持续达标,并及时公开相关工作情况。
成功举办丰台区第三届欢乐冰雪季系列活动、冰雪大篷车进基层、丰台区第七届全民运动会、卢沟桥醒狮越野跑、北京国际铁人三项赛等赛事活动250余场次,吸引40余万人次参与并广泛进行宣传报道。打造丰台“智慧体育”,推动“互联网+体育”建设。建设丰台区体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面向群众推出健身场地电子地图,精心打造“丰台体育”微信公众平台,每日更新推送送票、优惠资讯等内容,全年发布体育信息450余条。
(二)围绕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做好信息公开
着力推动疏解非首都功能,对于疏解提升市场情况、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情况,拆除违法建设情况、整治群租房情况、治理“开墙打洞”情况等及时做好公开。对于全年绿化情况、“留白增绿”及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开。围绕南苑-大红门地区综合整治实现的突破性进展开展宣传。围绕与河北沧州等地对接协作、成立北京丰台—沧州(大红门市场)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报道,累计帮助2.1万家商户“二次创业”,推动大红门品牌京外发展。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及时公开河东地区城市化统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对于长辛店镇统筹利用集体产业用地试点工作情况及时做好公开。围绕2018年重点开展的农村地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宣传,及时对外公开各类工作动态类信息,包括工作开展情况,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等。
(三)围绕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做好信息公开
根据“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和区科技创新发展实际需要,拟定《丰台区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完善丰台区《关于促进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支持办法(试行)》,修订了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支持资金申请的用户申报指南,梳理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成效。
围绕产业集群、聚焦高精尖、打造科技创新高地、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持续做好公开工作。积极举办中关村轨道交通新技术新产品项目供需对接会,为企业拓展市场搭建对接平台,初步建立了轨道交通智能控制标准综合体,组织试点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标准总计120项。积极申报中关村军民融合特色园,对接军民融合企业需求,搭建企业交流平台。组织了“丝路大V丰台行”和“恢弘南中轴聚焦在丰台园”集中采访,在北京日报刊发《中关村丰台园着力打造首都科技创新前沿阵地》,在新京报刊发《丰台园抢跑“高精尖”:从白菜田到创新高地》等新闻,在人民网开设《中关村丰台园》专栏,共发稿件100余篇次。
结合北京市发展高精尖“10+3”系列文件精神,围绕打造“2+4”产业集群做好公开。围绕设立创新引导基金、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做好宣传及政策解读。围绕“高端人才引进、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投入”,健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引导激励机制和平台建设,并做好政策公开。运用国家、市级相关政策,以招商载体为重点,加强与招商主体单位的联系,形成良性互动。加大现代金融服务业政策支持力度,发布《丰台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9+N系列政策,组织25家机构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员会”,发放材料300余份。围绕丽泽金融商务区作为首都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功能定位,做好宣传推介。
(四)围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信息公开
围绕建立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做好信息公开,采取月检查、月考评、月通报的方式进行城乡环境建设考核,定期在区政府常务会进行通报,同时设立环境考核公示板公布考评结果,针对发现问题组织整改及回头看。制定《加强街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宣讲环保执法标准及监管规范。组织开展“美丽丰台——我是行动者”环境日主题宣传、环保进校园、2018年北京生态环境文化周暨环保徒步等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利用“丰台环保”微博、微信和政务头条号发布政务微博1625条、政务微信351条、政务腾讯新闻381条、今日头条新闻136条,累计阅读量220余万人次。
发布以“十无一创建”为标准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推动城市管理向街巷胡同延伸等工作措施。全面宣传推进街巷长制工作,安装“巷长公示牌”2077块。在“志愿北京”线上平台发布“小巷管家”志愿服务项目21个,招募“小巷管家”1814名。制定《丰台区街乡镇综合执法中心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建设丰台区城市管理台账数字化系统,实现台账底数清晰、数据随时可用,做好“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措施等方面信息公开。完成30条精品示范大街和66条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实现37公里架空线入地,完成60座公厕改造升级,并做好信息公开。
做好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治理信息公开。针对群众关心的“出行难、停车难”问题,通过完善交通设施、智能交通、慢行系统治理等措施,完成了太平桥路、泥洼北路等10项交通疏堵工程,并向社会进行公开。完善了北京西站、北京南站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并开展周边道路交通优化,实施了天坛医院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工程,并及时向社会发布进展情况。针对群众交通需求,新开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40条以上,新增公交专用道40公里以上,提高了路网通行效率,并做好宣传和公开。通过安装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规范共享单车摆放秩序,在全区公租自行车点安装了55个点位,在33个地铁站口安装65个电子围栏点位,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强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和顶层设计,制定《丰台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工作方案》,加强督查督办,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督查内容,确保各项规定贯彻执行到位。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100%。深入推进平安丰台建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刑事、治安警情实现双下降,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五)围绕建设好发展好全国文化中心做好信息公开
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15个文化惠民项目全部按计划完成。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活动,成功举办“2018中国戏曲文化周”活动,开展“我的丰台·我的家”等各类文化惠民活动5345场,惠及群众285万人次。持续办好“花开丰台”端午游园会、园博园彩色跑等活动,重点实施周末百姓大舞台、文化四进、相声乐苑等特色惠民活动。新增实体书店5家、文体活动场所161个。
有序推进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发展工作,并做好宣传,启动了《卢沟桥(宛平城)文物保护规划》修订编制。深入挖掘南苑地区历史文化内涵,策划举办了《南囿秋风——丰台“两河两城一苑”历史文化展》,首次展出了60余张历史文献配图和21件(套)丰台文物。
及时公开统筹利用疏解空间、老工业厂房、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情况。开展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专题研究,共梳理区内70余家厂房,累计超100余万平米,并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完成“中车二七厂1897”科技文化创新城一期3.7万平方米改造,目前已注册企业20家,做好信息公开及宣传。
(六)围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
及时公布本区学前教育招生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招生计划人数等信息,公开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通过在村委会、社区、学校门口和学校网站等多形式多途径公布招生范围。在网站公布《丰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丰台区2018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关于2018年初中入学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工作的意见》《丰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派位入学分配现场会,邀请公证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及学生代表等参加会议。
做好公共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发布《丰台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后续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明确了19项重点任务。全力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启动了丰台医院提质改建项目工作,天坛医院新院区已运行,口腔医院迁建已完成选址工作,并做好了宣传工作。扎实推进以医联体为载体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针对目前辖区内布局的5个“院管型”医联体、3个“院办型”医联体及6个专科医联体做好相应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推广“智慧家医”服务模式,与辖区3226名老年人签订《社区居家老年人家庭卫生服务协议书》,上门服务2.8万余人次。
加大食品、药品等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4万户次。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完善工作计划、抽查方案、招标检验机构、抽查结果“四公开”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1300余起,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950家次,查处案件483起。
做好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做好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建设工作,成寿寺项目成为全市第一个实现开工建设的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在中央及市级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完善救助体系,并做好信息公开。制定《丰台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实现城乡特困人员标准并轨。建立了街乡镇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所,并向社会做好宣传。积极宣传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逐步推进质量建设,建立监督机制。开展“幸福居家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工程,成立“低龄帮高龄”志愿服务队伍277支,吸纳4995名志愿者,服务老年人36234人次。制定《丰台区2018年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建设计划》,14家驿站实现运营。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设立活动宣传日、发放宣传用品、组织培训交流以及开展走访慰问等形式,增加“连心通”服务的关注度和使用量,为空巢独居老人发放“连心通”腕表1.3万块。
多渠道发布就业服务信息,精准帮扶河西地区经济薄弱村就业。成立“河西地区就业联盟”,建立“人人就业”网、村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三位一体信息化服务平台,向村民宣传就业优惠政策,通过“百姓就业超市”和“12333”微服务平台,及时向用工单位发送农村劳动力信息,实现人岗精准对接。促进城镇困难失业人员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采取电话访问、入户调查、发放问卷等形式,逐人逐户开展就业意愿和需求摸查。举办“民营企业招聘月”、“政企携手促就业,冬日送岗暖人心” 等专场招聘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通过鼓励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组织“丰竹杯”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协助2180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2637人。
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发布丰台区生活性服务业设施规划,新建9个市级“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10个市级社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建设20个“社区之家”试点,推进“五分钟”蔬菜零售网络体系建设,实现基本便民服务功能社区全覆盖。草桥镇国寺北街初步建成北京中心城区首个生活性服务业示范街区,并在多家市属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落实“9+N”系列政策、市级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丰台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二十条、丰台区落实市级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做好三年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组织企业开展座谈,了解企业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出台后的获益情况和意见建议。印制5万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汇编,发放至辖区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在区政府网站、区级有关部门官网设立“优化营商环境,丰台在行动”专栏,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动态,宣传典型案例。
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多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分3批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02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取消16项证明事项并向社会公示。暂时保留35项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证明事项,梳理网站和办事大厅等公开公示的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及时更新,做好为民便民服务工作。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13项,制定《丰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公开力度,在对外窗口放置宣传手册,在e服务大厅设置宣传栏并由专门工作人员做好咨询工作,对政策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与解读。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多部门申请、重复填报,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公开服务电话,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严格执行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完成备案。
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整合丰台区法人信用信息,打造丰台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信用中国—(北京丰台)门户网站,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在市场和政府各行业部门的应用。运用“双随机”抽查,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加大对违法企业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市场运行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持续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录入、维护、更新项目信息。切实落实税费改革,开展减税效果动态测算和政策效应分析,持续做好个税新政宣传解读和系统培训。
大力推进信息化交易系统建设,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丰台分平台上线运行,打造我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全程留痕、规范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编制全区部门数据资源目录并完成首批政务数据汇聚,依托统一的大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区域内政务资源整合,开展大数据在区域环境等工作中的应用。
(八)围绕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做好信息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于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的做好公开和宣传。按照丰台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明确全区政策性文件信息公开属性。
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定《丰台区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方案》,扩大预算公开范围,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新增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表,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由6张表2个说明扩容为12张表2个说明,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制定《丰台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效果和办理时限。全年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400件,办结率100%。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如改建芳星园三区公共卫生间、丰台北路丁字路口增加凸面镜等12件,在市人大、市政协网站公开答复意见全文。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24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70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2252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176条;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155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55条;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22条;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1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128条;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4条;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23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29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159条;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498条。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20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2674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445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918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99次,包括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20次(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5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2次(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2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39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84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61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1580件。其中,当面申请759件,占总数的48%;通过传真申请8件,占总数的0.5%;通过互联网申请328件,占总数的20.8%;以信函形式申请485件,占总数的30.7%。
2.答复情况
共办结1334件,其中:按时办结1049件,依法延期办结285件。
已到答复期的申请(含2017年年度结转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共答复了1334项,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07件,占总数的8%。
同意公开答复数393件,占总数的29.5%;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37件,占总数的2.8%;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60件,占总数4.5%;
其中:
涉及国家秘密1件;
涉及商业秘密5件;
涉及个人隐私3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45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件。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46件,占总数的10.9%;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528件,占总数的39.6%;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23件,占总数的1.7%;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40件,占总数的3%。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各行政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37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为的21件,被依法纠错的11件,其他情形的5件。
2.行政诉讼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3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04件,被依法纠错的20件,其他情形的10件。
3.举报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投诉6件。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4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55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97人,其中,专职人员数16人,兼职人员数81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56.45万元;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60次,举办各类培训班82次,接受培训2955人次。
四、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的问题
2018年以来,我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提高、公开方式及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创新;群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开放日常态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二)2019年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以更高的标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机制,实现民意征集、政策解读的有序衔接,构建以全清单标准和全制度流程为主体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政务开放日”常态化,强化利企便民信息精准化传播和便捷性应用。三是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做好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区政府重点工作的深度、精准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四是进一步完善培训及考核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继续严格绩效考核,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丰台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三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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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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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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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9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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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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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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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252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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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155 |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55 |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22 |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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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128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2 |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4 |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23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29 |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159 |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1498 |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209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674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445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918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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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99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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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5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2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2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39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84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611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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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58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759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8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28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85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334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49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85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334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07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93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37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1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5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3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45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6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46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528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3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4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7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1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1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5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34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04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6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4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55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97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6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8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56450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6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82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955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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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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