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2024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流程

(二)主动公开情况。积极落实好2024年丰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60余及时发布重大项目、城乡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定期主动公开各类政策性住房建设进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及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的政策措施公开部门权责清单、预算、决算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收到申请总数为441件。当面申164件,占总数的37.2%;传真申请0件,占总数的0.0%;信函申请233件,占总数的52.8%;电子邮件44件,占总数的10%。本年度按期答复410件申请,按期答复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按照市、区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并完善《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内容,实时更新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畅通公开渠道,更好地为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申请人了解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要求,完成区政府网站城乡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等专栏的更新与维护。专人维护区政府网站专栏,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及时更新各类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按时、合规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教育培训情况。积极参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组织的培训及研讨活动,加强各部门间的交流,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研究分析。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七)监督保障情况。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机制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多渠道受理群众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举报,督促改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7

40

0

1

0

3

4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1

0

0

0

0

5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2

1

0

1

0

0

10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7

1

0

0

0

3

4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8

39

0

0

0

0

30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15

41

0

1

0

3

4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1

0

0

0

0

0

3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4

0

1

5

20

7

0

4

0

11

6

1

0

1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对于征拆、棚改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更新频率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丰富。

对此,我单位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完善我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加强交流,拓宽公开渠道、更全面覆盖公开内容,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质量。

加强多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尤其针对综合性较强或不常见的申请件,征求多方意见共同研究,形成合力,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通过不同部门间的联动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2024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丰台区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bjft.gov.cn/ftq/index.s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务服务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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